美国是一个食品大国,与食品相关的产业产值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20%,就业人口近1400万。尽管美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监管体系,但如此庞大的产业难免会有不合格的产品出现。作为对食品安全监控的补充,食品召回制度也是保证人们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
1997年8月,内布拉斯加州哈德森食品公司生产的汉堡牛肉饼因受伊·科利病菌感染,导致11人中毒,该公司召回了400万磅牛肉饼。1998年底,美国发生一次严重的食品污染事件,一家食品公司出售了受感染的热狗,造成9人死亡,3名孕妇流产。结果生产这种热狗的厂家关闭了其部分企业,并以近7000万美元的代价回收了其生产的热狗和熟肉。
在政府食品卫生部门的监控下,一旦有食品被发现不合格,生产厂家和销售部门便会主动召回,清退消费者已付款项,帮助有关部门消除影响。被召回的不合格产品,并不一定都是可能危及消费者健康的食品。根据对消费者潜在危害的程度,美国食品召回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召回针对很有可能产生难以治疗的健康损伤甚至致死的产品;二级召回针对可能产生暂时的、可以治疗的健康影响的产品;三级召回针对不会产生健康威胁,但内容与标识不符的产品,如在普通饼干的包装上误贴了“减肥饼干”的标签。
食品安全部门常设专门的“召回委员会”,该委员会由科研人员、技术专家、实地检验人员和执法人员组成,与涉案企业一起协调召回事宜。涉案企业要提供有关不合格产品生产、流通过程的所有信息,召回委员会据此做出最后的召回决定,内容包括产品种类、召回原因、生产企业、流通范围、召回等级和与消费者的联系方式等。
食品管理部门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召回信息,并派出实地检查人员对召回的有效性进行监督,以决定是否对该企业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召回是企业的自愿行为。美国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与销售的多是大企业,基本不存在无照企业或者家庭作坊式企业。相对于信誉受损、失去顾客的风险来说,召回产品虽然损失巨大,也值得彻底执行。据统计,只要食品卫生部门发出了召回要求,目前还没有出现生产厂商拒不召回的情况。当然,如果有企业拒不召回不合格产品,食品管理部门会诉诸法律手段。
造假售假已不是美国食品行业的主要问题,但也时有发生。据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官员介绍,从1938年开始实行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就明令禁止食品掺假,但至今仍有不法商家为追逐暴利制假售假,手段也五花八门。随着科技手段的提高,食品管理部门引进了复杂的实验测试技术,如气象色谱分析和光谱分析等,以鉴别假冒伪劣食品。而制假者的手段也“上了台阶”,他们会在假货中添加一些化学成分,使其化学分析结果与真品别无二致。这时只有对生产现场进行实地调查才能取得证据。为获得不法企业的造假细节,调查人员也会像侦探一样作一些秘密调查。
制假者主要是追逐经济利益,以次充好,一般不会出现健康威胁。但因其性质恶劣,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发现制假活动证据后,除警告当事人外,还会要求检查当局提起公诉。一家有名的婴儿食品公司就曾因用水和糖、香料勾兑“100%天然苹果汁”,而被罚款200万美元。
食品企业的自我监督和消费者举报也是管理部门的重要信息来源。1996年,美国苹果汁制造商向食品和药品管理局举报,市场上从欧洲进口的一批浓缩苹果汁含有水解菊粉糖浆,管理部门依据线索很快将这批产品清理出超市货架。食品和药品管理局还曾颇费周折地调查出密西西比一家公司销售假冒纯蜂蜜,最初就是几位消费者觉得这种蜂蜜的味道不对。
为帮助消费者辨别食品真伪,在卫生部和农业部的网站上,都设有食品数据库,关于各类食品的成分、外形、特点的文字介绍、图片说明一应俱全。消费者一旦发现假冒伪劣产品,随即可打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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