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政府于去年12月10日通过了《捷克共和国食品安全战略》,并决定于今年成立一个跨部门的食品安全协调小组。这标志着捷克在争取加入欧盟的进程中,踏上了与欧盟一体化的食品安全之路。
20世纪末,主要发生在西欧国家的“疯牛病”、“二恶英”等大规模食品安全危机向人们敲响了警钟。近年来欧盟认真总结教训,对现行食品安全保障体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并于2000年1月发表了《食品安全白皮书》,其核心精神是,整合欧盟各国现有机制,建立起一整套欧盟统一的、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对食品安全实行从初级生产到销售的全程监控体系,恢复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根据欧盟的要求和建议,作为欧盟的候选国,捷克政府也很快出台了《捷克共和国食品安全战略》,对本国的食品安全现状进行了分析。
从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以来,国家通过立法,全面严格地限定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义务和行为,引导生产和销售厂商认真守法。自1992年起,捷克卫生部、环保部和农业部就建立了与食品安全生产和销售有关的监督系统。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捷克还制订和修改了一系列重要法律,逐步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食品安全制度和监督体系。
2001年5月,欧盟委员会下属的食品和兽医局派团对捷克入盟前的食品安全系统进行了全面检查,认为捷现行的食品安全体系是行之有效的,国家监督是到位的。但同时指出,捷今后应进一步加强整个食品链上各立法和监督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据此,捷克政府又制订了相应的措施,整合现有机制,为加入欧盟做好准备。
1.成立食品安全协调小组。政府认为,目前暂时不必成立类似欧洲食品安全局这样的机构,但有必要成立一个与欧洲食品安全局相对应、负责协调各部委及国家监督机构间合作的机构。在农业部长牵头下,一个跨十多个相关部门的协调小组正在酝酿组建中。
2.成立科学委员会。为保证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的独立性和科学性,捷克决定仿效欧洲食品安全局,以现有科研机构为依托,成立食品、兽医、动物饲料、植物环境卫生和生态环境等4个科学委员会。除有专家参加外,还将有各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民间组织代表参加。其任务是为协调小组提供专业意见、评估和建议,起草食品安全生产的有关措施,同时为公众提供可靠的食品安全信息。
3.成立食品安全信息中心。责成农业部下属的农业和食品信息中心承担起国家食品安全信息中心的职能,并在卫生部成立一个与之联网的公共卫生信息中心。把协调小组中各部委和监督机构的信息系统、科研机构、消费者组织等连成有机的信息整体。
4.建立快速预警系统。在捷克原有的疫情通报制度的基础上,由捷克农业和食品检疫局建立食品安全快速预警系统,负责及时搜集国内外和欧盟市场上的疫情和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捷克食品安全协调小组已于今年2月底举行了第一次会议,年中将正式宣布成立。捷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将在加入欧盟的进程中,不断成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