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6月12日电 《上海市科技工作者道德规范》今天正式公布,该《规范》是上海市科技党委、市科委根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上海科技工作特点制定的,旨在明确科技人员从事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并对科技人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形成的新形势下恪守科研道德提出新的要求。
该《规范》包括:一、“树立远大理想”;二、“勇于探索创新”;三、“发扬学术民主”;四、“倡导团结协作”;五、“坚持诚实守信”;六、“维护公平原则”;七、“恪守社会责任”;八、“建设精神文明”八条,全文500字。在上海市今天举行的“弘扬科学精神,恪守科研道德”座谈会上,中科院院士张永莲等科学家认为,该《规范》针砭时弊,切实可行,有助于抵制学术界不正之风,有助于形成民主平等的学术环境,对推进科研道德建设将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