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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助学贷款不必学校担保

2002-06-16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朱伟光通讯员 齐光瑞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近日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今年全省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的4000余名大学生,将不再用学校担保,用自己的“诚信”就可以到省内的工行、农行、建行、中国银行去领取贷款。

近日出台的《黑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规定:家庭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于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取消高校做为担保人的条款,取而带之的职责是“监督”“督促”“协调”“配合”等。

这样一来,银行将助学贷款的风险防范寄托在大学生的个人信用上,银行虽然不再让高校做担保,却要求高校在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上及时输入经办银行提供的信息,逐步建立普通高校学生个人信用征循系统。对违约或逾期不还本息的大学生,银行将在其就学的院校或相关的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工作单位等。

这个办法方便了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每年将使3万余名贫困大学生受益,有效缓解政府、社会和家庭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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