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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撤销乡镇教育管理机构

2002-06-2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夏静 我有话说

本报武汉6月21日电今天下午,湖北省政府召开撤销教育组专题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今年8月底以前完成撤销乡镇教育管理机构的工作任务,确保今年秋季全省中小学按新的管理体制运行。

会上,湖北省教育厅厅长路钢分析了撤销乡镇教育管理机构的必要性。实行“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关键在于使农村义务教育实现由农民负担为主转为由政府负担为主,以乡镇负责为主转为以县级负责为主。撤销这个机构是遏制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预防教育系统内部腐败、违纪问题发生的有效措施,是实施农村“费改税”政策的客观需要。

副省长王少阶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要求,撤销教育管理机构要实行县市长负责制,教育教学业务管理由乡镇中心学校校长负责;要建立督导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举报制度,政府要接受人民群众关于基础教育方面的举报,并及时回复查处结果。

据统计,现存的1230个乡镇教育管理机构将全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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