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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文物部门参与城市规划

2002-08-10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胡晓军 我有话说

本报南昌8月9日电江西省近期出台一系列措施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其中包括,各地应组织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参与城市和乡镇建设规划的制定与审查。江西省规定,县级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及其设立的保护管理机构,未经批准,不得移交非文物部门管理,不得下放管理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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