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底,辽宁省某县一名女青年被杀害,公安人员发现一名嫌疑犯,并在其身上发现血迹。嫌疑犯称是自己的血沾在了身上。公安技术人员运用DNA检验技术,确认嫌疑犯身上的血迹就是被害人的血迹,从而认定嫌疑犯就是杀人犯。
这是我国法医物证史上第一次利用血迹认定罪犯的案例,取得这项DNA检验技术研究成果的是现任辽宁省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姜先华。
1987年,英国遗传学家杰弗瑞斯的一篇文章带来了法医领域的一场革命,他发现,分析人体任何细胞中的遗传物质DNA,都可以获得一个如同条形码式的图谱,它包含有每个人独有的遗传特征,可以作为确认每个人的依据,就像指纹一样准确无误。这条信息使姜先华受到很大启发,由此他开始了在公安科学技术领域里的艰苦攻关历程。他来到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拜王申五教授为师。当时,对DNA检验技术的研究既无经验又无设备,姜先华白天看老师做实验,晚上自己摸索着干,每天都干到深夜。八月的北京热浪袭人,他冒着高温抓紧时间做实验,三顿饭都在实验室吃。因为实验长期接触大量放射性同位素,姜先华头发一撮一撮脱落,浑身冒虚汗,白血球明显减少。领导和医生命令他立即休息,当时正是实验的关键时刻,停下来就可能前功尽弃,姜先华不顾放射性同位素对身体的损害,继续坚持把实验做完。1987年,他的第一篇关于DNA分析的论文在美国《法庭科学》杂志上发表。1989年,他主持的研究成果“DNA指纹图”通过鉴定,权威专家认为此项成果是我国刑事科学技术的重大突破,居国内领先地位,达到国际先进水平。DNA技术的建立,结束了我国法医物证只能排除不能认定的历史,创造了法庭科学物证鉴定新纪元,使我国法医物证鉴定迈入了国际先进行列。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智能化也日渐突出。如何鉴定那些极少量或被破坏的物证成为公安人员遇到的新难题。九十年代初,姜先华将分子生物学中的基因放大技术——PCR技术用于法医DNA鉴定,进行DNA侦破技术的研究,并被原国家科委列为重点课题。刑事案件现场中最多、最常见的生物物证是毛发,而用常规的DNA分析方法无法对毛发进行鉴定,姜先华又提出了用“DNA的扩增与克隆及DNA序列分析技术”解决毛发的DNA个人识别问题,被列为国家“八五”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这也是全国公安系统第一次承担国家科技攻关项目。他用了5年时间,攻克了对断毛、残发进行mtDNA鉴定这一国际难题,并实现了计算机对序列图谱的自动识别及数据库管理。毛发DNA鉴定技术的研究成功迅速发挥了作用。1996年2月8日下午,3名蒙面歹徒乘车在北京工商银行甘水桥分理处持枪抢劫,打死3人,抢劫人民币110余万元。公安机关抽调大批警力侦破这起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持枪抢劫案。5月份,北京市公安局将案犯遗留在现场的毛发及3名嫌疑对象的毛发送到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要求进行鉴定确认。姜先华经过对毛发mtDNA分析,做出了否定的结论。北京警方据此解除了对嫌疑对象的审查,及时调整了侦查方向。此后半年内,北京中关村、知春里又发生了类似的持枪抢劫案。9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巡警在亮马河大厦抓获一名盗车者鹿某,警方怀疑他是“2.8”大案的案犯,随即提取他的毛发送到辽宁鉴定。姜先华和同事们仅用3天就做出鉴定结论:鹿某的毛发与“2.8”大案现场毛发是同一个体,鹿某就是抢劫甘水桥银行的案犯。高科技手段为这起全国公案的破获提供了直接证据。
经过十多年艰苦攻关,姜先华取得了分子生物学领域最有代表意义的三个阶段的成果:从DNA分子杂交到PCR扩增直至DNA序列分析。截至目前,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已经掌握了全部现代化DNA分析技术。对刑事案件中的各种生物物证几乎都可以区别物种、性别、具体人,该所DNA室已成为全国一流的法医DNA实验室。2001年底,科技部国家“十五”攻关计划项目“DNA数据库关键技术”项目招标,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以雄厚的实力中标,将建成全国第一个DNA数据库。届时,有前科的违法犯罪人员,其所有资料将被记录在DNA数据库,一旦重新犯罪就能立即查出,为打击犯罪带来了划时代的技术突破。
不久前,姜先华被授予辽宁省优秀专家称号,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在命名大会上,他满怀激情地说:“科学是无止境的,为了振兴祖国的公安科技事业,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康,在辽宁这片热土上,我将继续奉献我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