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于今年2月提交到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电磁辐射暴露限值和测量方法》强制性国家标准被推迟讨论通过,目前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意见稿中关于手机辐射标准规定:SAR(比吸收率:人体单位重量吸收的射频功率)标准值为1w/kg人体组织。而目前欧洲标准规定限值是2w/kg人体组织。美国规定的限值是1.6w/kg人体组织。这一看似更为严格的标准目前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
近日,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组织下,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信息产业部等有关部门联合组成了工作组,开始听取各方意见。
最关心手机辐射标准的莫过于手机生产厂商,面对意见稿的公布,他们几乎同时喊出:放宽标准!
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市场工作部主任陈宇健认为,新标准应与国际接轨。原因有二:一方面,欧洲通行的手机辐射标准是建立在国外对手机辐射长时间、高科技研究基础之上的,而且被欧盟10多个国家通过实施,世界卫生组织也证明了这一标准的安全性,因而中国没有必要重新制定新标准;其次,新标准所依据的客观技术远远不及欧美,这种差距的存在使其要求更严格的理由不充分。若实施新标准,将会影响手机厂商和网络运营商在中国的利益。对运营商来说,需要基站功率降低一倍,而数量增加将近一倍,费用将会大幅度增加,其地址的选择也将是难题;对手机厂商,尤其是对刚刚发展了几年的国产手机厂商更为不利,将使国产手机生产销售的弱势更加凸显。而目前诺基亚、摩托罗拉等进口厂商反对之声如此强烈,正是因为看到了国产手机厂商尚未看到的标准实施后将要带来的严重后果。
作为国际移动通讯制造商论坛MMF(Mobile Manufacturers Forum)的主要成员,诺基亚(中国)公司的观点是新标准应与国际接轨。诺基亚认为,中国国家标准草案将严重影响中国电信基础设施和行业的发展以及下一代移动电话技术的推出,且不能带来任何安全方面的好处。国际普遍采用的标准本身已经包含了很大的安全系数,因而中国的标准应该放宽。摩托罗拉(中国)公司也持有与诺基亚相同的观点,并明确表示愿意参加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相对于进口手机厂商,国产手机对标准的反映不是很强烈。TCL移动通讯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黄胜友认为,作为厂商当然希望标准放宽一点,尤其是进口厂商。相对于进口手机厂商来说,TCL研发较快、产品创新也较快,转变不符合标准的手机型号比较容易,成本也较低。而且目前市场上出售的TCL手机基本符合新标准的要求,若国家一定要实施这样的标准,TCL还是可以接受的。
新标准是否严于国际标准?信息产业部泰尔实验室常务副主任何桂立并不这样认为。何桂立说,首先,上述几个标准的计算单位不同。中国和欧洲的标准是以10克人体组织作为计算单位再换算为每千克人体组织后得出的,美国的标准则是以1克人体组织作为计算单位的,如果按10克人体组织计算,约合0.95W/kg人体组织,和我国的标准差不多。何桂立认为,目前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各国都认同的国际标准,企业以“过于严格”作为反对这一标准的理由并不充分,因为显而易见的是,他们的手机要进入美国市场必然也要遵循美国的标准;其次,中国标准的制定是经过泰尔实验室科学合理实验测量,并且结合了中国市场情况,因而更加符合中国的国情。
如果采用这一标准,是否意味着手机厂商的制造成本和运营商的基站数量必然增加?何桂立解释说,现在中国市场上出售、使用的手机70%以上都是符合这一标准的,不符合标准的只是个别型号的手机,再加上通信行业本来就是一个发展相当快的行业,即使没有标准的限制,手机制造也应当朝着功率愈来愈小、天线愈来愈短的方向发展;一方面,标准的严格虽然对基站数量的变化有一定的影响,但二者之间并不是普通概念上的简单联系,泰尔实验室的研究表明,实施这一标准对基站数量的影响将不会很大。
国家环保总局辐射处处长张志刚也从不同角度阐述了这一标准的合理性。第一,欧美标准只是考虑了辐射对人体产生的热效应(辐射使人体蛋白质发热),而未考虑非热效应(辐射产生的热量较小,但影响神经系统),我国标准同时考虑了二者;第二,欧美标准是以人的身体健康为标准,而我国标准建立在环保的基础之上,既要保护人的生活环境,也要保护生态环境;第三,这一标准不仅仅涉及通讯领域,还涉及远远不合标准的广播、电力等,为了加以限制,有必要采取严格的标准;第四,以前我国环保、卫生等部门分别实行的各种标准都要比意见稿中的标准严格,手机厂商和网络运营商也做得很好,而且近年来,瑞典、意大利等国家的标准逐步严格,由此可见标准的由宽到严是一种必然的国际发展趋势。对于要求放宽标准的呼声,张处长认为,真正改善通信市场运行环境,不应立足于标准的放宽,而应立足于法律的实施,因而放宽标准没有必要。
近几年来,随着手机使用人群的增加、手机辐射知识的普及,消费者对辐射问题的关注也越来越多。许多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不仅仅局限于手机的品牌、价格和外观,他们把辐射程度也看作重要的选择标准。
在北京西单科技广场购机的刘晓晶小姐说,虽然不太清楚辐射标准的具体衡量方法,但对中国草案标准严格于欧洲标准的事实略知一二。她认为,政府制定的标准是否严格一定是有一套测量方法的,严格的标准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有特殊的意义。同样在购买手机的赵研先生也认为,手机辐射标准的出台迫在眉睫,标准若能实施,就是给消费者吃了一颗“定心丸”,他希望在出售的手机上看到质检机构或有关部门标注的辐射程度标志,以便消费者购买符合标准的“绿色手机”。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王前虎认为,这一草案的制定是国家行政规定对公民安全健康权的重视,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手机辐射是实际存在的,但却是隐性的、潜在的、不易察觉的,因而政府的“保护墙”就显得尤为重要。王前虎说,到目前为止,关于手机辐射的投诉并不多,这也说明在手机辐射方面,消费者还无法很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王前虎希望通讯厂商要积极执行政府的有关规定。
照片说明:电磁辐射限值标准公布后,消费者购买手机时就有了硬性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