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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两个为主” 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

教育部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强调
2002-08-1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汪大勇 我有话说

本报杭州8月16日电“我们要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统筹管理和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工作。”这是教育部副部长王湛今天在此间结束的全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讲话时突出强调的一个问题。

据介绍,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和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越来越多,其子女就学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各地不断强化政府行为,加强统筹管理,积极探索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的渠道和方式。北京、杭州、成都、深圳等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公办中小学就学的人数分别达到了95%、80%、70%、63%。杭州市城区90%以上的公办中小学,均招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天津市、广州市对未办理暂住证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实行先入学、后补办入学手续。武汉市部分学校实行“一费制”,不另行收费,鼓励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到公办学校上学。北京市将从今年秋季开始降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借读费,小学、初中每学期收费分别降至200元、500元。

王湛在讲话中指出,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政府加强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流入地流出地相互配合,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的工作机制,使绝大多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能够“进得来、读得起、学得好”。他强调,要继续坚持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接受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要加强收费管理,各地、各学校不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各地要把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的措施落到实处,积极创造条件,将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学校所需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大中城市要设立专项资金,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子女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这次为期两天的会议是由教育部召开的。会上,浙江、北京、广东、武汉、上海闵行区、贵阳、杭州等省市区分别介绍了各自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工作的经验。国务院体改办、公安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妇联等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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