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1日电上半年,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果。据统计,上半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32.08万件,调解成功26.75万件,责令加倍赔偿消费者2313.71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5亿元。
目前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设立“12315”专用电话2687部,配备工作人员77970人、计算机4730台。“一个中心、三级执法”的行政执法网络、政府部门间横向联动网络和在街道、村居委会及商业街区广泛建立联络点或申诉举报站的社会监督网络进一步完善。
2002年上半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6.83万件,比上年同期增长30.93%。此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上半年受理商品消费申诉23.06万件,其中质量方面的申诉占总数的62.14%。上半年全国24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实施了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共抽查14大类177种商品,样品合格率为55.2%;抽查经销单位2708家,合格率为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