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农历正月十八)上午11时许,位于陕西省咸阳市西兰路长途汽车站南边不远处的鸿宾旅社210房间里,发生了一起奇怪的凶杀案:29岁的女服务员买新萍被人用尼龙绳勒死在北边床上,口袋里装的刚刚发下的235元工资也不翼而飞,身上留有明显打斗的伤痕。
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广场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案发现场。根据现场迹象很快确定,11时左右离开210房间的两名新疆籍女子有重大犯罪嫌疑。警方依据旅社登记册上留下的身份证号码,迅速与新疆警方取得联系,证实其中之一名叫林春梅的女子是一个“法轮功”顽固分子,另外一名因为没有登记姓名一时无法寻找。一直到今年7月,警方才查明,林春梅的另一名同伙名叫温玉平,也是一名“法轮功”顽固分子。林、温二人日前对杀害买新萍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一再声称她们杀人的目的是为了“度人”。
这是“法轮功”邪教分子制造的又一起人间惨剧,也是对李洪志及“法轮功”所谓的“真、善、忍”谎言的极大讽刺,是邪教本质的暴露。
8月初,记者在一家看守所里见到了林春梅和温玉平,并采访了她们。从她们的言谈举止可以看出,“法轮功”的精神禁锢已经将她们引入歧途;在她们一副不屑一顾的表情的背后,蕴藏着邪教的凶相。
林春梅、温玉平轻描淡写地讲述着她们在鸿宾旅社杀害女服务员买新萍的经过,竟然对杀害一个无辜群众没有一点愧疚。她们从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中悟到:“度人”就是要杀人。今年2月27日,她们俩用林春梅的身份证登记,住进了鸿宾旅社210房间。随后,便多次在一起密谋想在咸阳“打掉一个葫芦头(即杀一个人)”,实现她们“度人”的目的,并提前准备好了弹簧刀,但又怕弹簧刀杀人见血,就改用尼龙绳。
3月1日上午10时50分左右,林、温二人预谋好,先将自己的手套放在住过的床上,然后由林春梅提着行李,来到一楼的服务台结账。结账后,林又称将手套忘在了房间,让服务员张和芹将其行李看一会,林、温二人又返回楼上叫服务员买新萍将门打开,早已密谋好的林春梅趁着买新萍正在整理床铺时,先将买的嘴捂住,温玉平赶快将房门反锁好,并将电视机声音开大,以防别人听到或看见,随后从口袋中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尼龙绳,往买脖子上套。买新萍一边拼命反抗,一边叫“救命!救命!”,林春梅急忙用绳子在买的脖子缠了几圈,并打好结,林、温二人各在一边用力紧勒,将买新萍活活勒死。看着买新萍面部发紫,手脚不动了,林发现买口袋里有230多元钱,顺便将钱装到自己身上。然后,林、温二人才将买的尸体抬上床,用被子盖上,将门锁上后离开了210房间。当她们离开二楼时,买新萍的丈夫刘青春为她送药正好在楼道内等候,但他万万没有想到就在同一时刻,自己的妻子被“法轮功”分子勒杀。
林、温二人作案后,从咸阳直接到了西安,由于没有买到去北京的火车票,便从西安乘坐长途汽车直达石家庄市。在石家庄住了两天后,3月7日赶到北京,又在延庆县住了两天后,于3月10日来到天安门广场,目的是为了“圆满”,在天安门看李洪志“大显真相”。由于自己身体没有什么变化,便又回到延庆。
将买新萍杀害后,林、温二人感到锻炼了自己的胆量。她们又从“声音感应”中接到李洪志的指示,叫她们再去“度人”。
在看守所里,林春梅、温玉平面对记者的提问,妄想用“法轮功”所谓的“真、善、忍”来掩饰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一再认为她们将别人杀了是“做了件好事”,“是让她们升天了,到天上享幸福去了。”将“法轮功”邪教本质赤裸裸暴露出来。用她们的话讲,“法轮功”的“度人”就是“杀人”。
这是记者与林春梅的对话。通过这段对话可以看出李洪志的所谓“大法”是如何将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了杀人不眨眼的魔鬼。一个正常人一旦被邪教“法轮功”所迷惑,就会失去正常人的思维和理智,从常人变成“狂人”。
记者问:你为什么要杀人?
林春梅答:为了锻炼自己的胆量,看自己敢不敢“度人”。有了胆量,就可以铲除邪恶。现在还有许多破坏“大法”的歹徒,这些人都是坏人,将来我还要杀他们。
问:你和你师傅李洪志怎么交谈呢?
答:用声音感应。我现在和你们交谈的时候,也可以和我的师傅交谈。
问:你和你师傅交谈些什么呢?
答:想交谈什么就交谈什么。
问:“度人”的事情你和你师傅交谈过吗?你师傅同意吗?
答:我和我师傅交谈过。“度人”的事,他赞成我的意见,这件事只是我们提前做了。师傅也是赞成我们这一想法。“度两个”,我们俩一人“度”一个人,锻炼自己的胆量。以后要做更大的事情,就是要铲除邪恶之徒。骂“大法”的人、骂师傅的人、破坏“大法”的人都是邪恶之徒。等到“圆满”时,就有了隐事功能、演变功能,比孙悟空变化还要多。有了功能之后,我们什么都能做。
问:对常人来说,你们杀了人,属于犯罪行为。你怎么看这件事呢?
答:你们认为我们把人杀了,但我们认为是做了件好事,把她度到天上去了,她去享幸福去了。我今天这样做很多人不赞同,这种行为符合“真、善、忍”的标准。我说真话,这是善事。我可以忍。“度人”后,我和师傅沟通过。当时心里很害怕,现在明白了道理,这是做好事,心里就不害怕。我“度人”,你们会认为是邪恶,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问:修炼者不能杀生,你为什么要杀人?
答:对生命理解不同。常人看到杀肉身是杀人,我们认为把元神杀了才算杀生。
问:服务员买新萍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和可爱的孩子。你杀了买新萍后,搞得别人家破人亡,难道你不觉得愧疚吗?
答:我做了好事,是“度人”,没什么愧疚。我如果不修炼“法轮功”的话,我也是个常人,就不会做这件事。
问:对这个孩子来说,你杀了他母亲,是不是很悲惨?
答:这个服务员在另一个天层上有父母,她是回去见父母了。
问:你是人还是神?
答:我是有神的思维、正在修炼中的人。
温玉平在谈到杀人的动机时也说:2001年10月,我就开始有了“度人”的想法,林春梅后有这种想法。看到人们太苦了,就产生了把他们“度上天”的想法。在咸阳做这件事,证明我们俩有胆量,可以说过关了。
林春梅、温玉平两人平白无故将一位弱女子杀死,已经严重触犯了我国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然而,令人感到可悲的是,温、林二人深受“法轮功”的毒害,至今仍痴迷不悟,甘愿为实现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当杀人凶手。
今年38岁的林春梅原是新疆乌苏市建设银行的职工,1998年开始习炼“法轮功”后,逐渐成为“法轮功”的顽固分子。42岁的温玉平本是阿克苏地区建筑公司一位工人,后调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团玉尔滚加油站任出纳;1997年因经济问题被开除,2000年8月14日因盗窃罪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从2001年11月以后,林、温二人经常在一起“交流炼功经验”,一直发展到共同作案杀人。
自称为李洪志弟子的温玉平和林春梅在杀害了买新萍“度人”之后,自己也感到快要“圆满”了,她们赶在3月10日之前到达北京的目的就是为了看到李洪志“大显真相”,“打开自己的天目,使自己圆满”,然而,她们在天安门广场并没有感到身体有什么变化,也不可能有变化。可是,她们在李洪志“法轮功”所谓的“圆满”深渊中越陷越深。
如今,将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林春梅、温玉平仍忘不了“度人”,自己幻想“升天”要管理别人。她们不仅要将别人“度上天”,而且还想在二、三年内将自己的家人“度”了。林春梅在狱中说:“父母、兄弟、姐妹的亲情并不是打动不了我,为了他们永远幸福,早晚也要把他们‘度’了。”目前,公安机关正对林春梅、温玉平的犯罪事实深入调查。
林春梅和温玉平被李洪志欺骗走进邪教。她们按着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去“圆满”,去“度人”。控制她们思想,指使她们“度人”的是李洪志。(新华社西安8月2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