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如果没有今天这套立体式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南通市的改革进程将大大延缓。”南通市市长罗一民多次发出这样的感慨。今天,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南通市养老保险已完全覆盖全市各类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养老金按时、足额和社会发放率达到100%,全市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3.62%,远远高于国内其他地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上实现了“应保尽保”,一套立体式、社会化、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基本形成。
南通市社会保障制度初建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1985年,南通在江苏省率先建立起合同制工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随后又逐步铺开,对原固定制职工和临时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为使社会养老保险覆盖整个社会,切实保证离退休人员不因企业破产、转制或效益下降等原因领不到养老金,1992年,南通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要覆盖到城镇各类企业和个体劳动者,并实行社会化发放的改革措施。经过10年努力,这一目标已顺利实现。截至去年底,包括私营企业在内的全市参保职工达58万多人,个人账户建账率达到100%。
在1997年成为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地区时,南通的市区医疗保险参保率只有30%,群众和各单位的参保积极性普遍不高,特别是一些困难企业,对医疗保险更是“谈保色变”。针对这种情况,南通市先从规范医疗机构服务入手,对医疗机构的收费、药品的定价等作出明确规定。与此同时,大范围地提高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的医疗待遇,力求让群众满意,吸引群众参保,也保证了医保资金顺利征缴。对自身没有能力缴费参保的困难企业和因下岗分流而出现的“空壳企业”,南通市政府采取了财政补贴、政策倾斜等多种灵活多变的方式,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保,仅此一项,就使近2万名困难企业的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加入了基本医疗保险。目前,南通市的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6.8万人,市区参保率达到了93.62%。
过去,南通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采取的是由职工所在单位负责的“谁家的孩子谁家抱的方式,有相当多的困难企业无力抱走自家的“孩子”,从而影响低保制度的实施。针对这一问题,2000年下半年,南通将困难职工家庭成员的最低生活保障从原单位剥离,由民政部门统一实施。他们启动了动态核查机制,将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贯穿于申请、审核、审批、公布、复核及发放等环节中,保证了好钢用在刀刃上,彻底杜绝了假报、谎报、申报不实的现象。截至今年上半年,南通市共有4558户10703人享受了城市低保,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