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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谈刘晓庆税案

2002-08-26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李柯勇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8月25日电 刘晓庆所办公司涉税案向社会公开披露后,引起了一定的社会反响,也有人借机炒作,编造“新闻”。主办刘晓庆所办公司涉税案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向新华社记者发表了谈话。

这位负责人说,刘晓庆公司及个人在纳税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截至目前,已查实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成本、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进行偷税,偷税的税种涉及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和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税务机关在检查中还发现,刘晓庆还通过参加营业性演出、拍摄广告、提供肖像权以及出租个人房产等途径取得收入,但她却采取了一些与支付方签定虚假收入合同的手段隐瞒收入。

这位负责人说,北京市地方税务机关每年检查纳税人上万户,其中,立案调查的涉税违法案件就有近千起。因此,并不存在因为刘晓庆是名人,就只对其所办公司进行查处的问题。

为什么税务机关现在才对刘晓庆所办公司的偷税行为进行查处,这位负责人说,其原因是:第一,税务稽查是对纳税人自行申报行为的事后监督,因此,对纳税人涉税违法问题查处有一定的滞后期是正常的。第二,偷税手段的隐蔽性,特别是我国目前普遍存在的现金交易,经营活动“暗箱”操作等,给税务机关的税款征收和日常检查增加了较大的难度。第三,目前,税务稽查的案件来源主要是税收征管信息分析、税收专项检查、群众举报、其他信息的综合分析等,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这位负责人说,查处涉税违法行为是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税务机关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它并不是针对某个纳税人或某一部分纳税人的。但税务机关每年有重点地选择一些行业、选择某些类型的纳税人开展专项检查也是很有必要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加大对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涉税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是当前税务稽查工作的一个重点,税务机关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检查。因此,不排除还将会有一些涉税违法案件被查处和曝光。但部分媒体所报道的所谓“名人”办的公司被列入查税“黑名单”的传言,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这位负责人表示,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必须坚持“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因此,对刘晓庆所办公司偷税问题的查处,不但不会影响非公有制经济的正常发展,反而会有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我国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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