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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光明日报》2003年发行工作

中宣部发出通知要求
2002-09-0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 中共中央宣传部最近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总政宣传部,中直机关工委宣传部,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宣传部,中央金融工委宣传部,中央企业工委宣传部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光明日报》、《经济日报》2003年发行工作。

通知指出:《光明日报》为全国性党报,是中央直属的立足知识界、面向全社会的报纸,是党团结知识分子的纽带和桥梁。《光明日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根本指针,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性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做好2003年度《光明日报》的发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光明日报》列入中央党报的征订范围,确保2003年在2002年订数的基础上做到稳中有升。

二、各级党委宣传部要重视和关心《光明日报》的发行工作。在2003年报纸征订期间,要明确人员专门负责,把《光明日报》列入重点发行范围,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巩固老订户,扩大新订户。

三、在报纸收订期间,各级党委宣传部要与邮政部门密切配合,及时解决收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各地邮局将《光明日报》列入征订重点考核范围,定期检查收订进度,并不断提高报纸投递时效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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