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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与农业产业化的互动

领导干部论坛
2002-09-07 来源:光明日报 李云才 我有话说

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本应是一个有机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因为它们之间是互为市场、互相反哺、协调发展的。如果把它们人为地割裂开,整个经济就将没有活力,整个社会就将停滞不前。

目前,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只有37.66%,与世界50%的平均水平还有一定差距。这种滞后的城市化水平已满足不了亿万农民对城市文明的渴求,也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现实条件下,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矛盾已成为中国各种经济矛盾的总根源。有专家指出,中国是个城市短缺的国家,经济社会的许多矛盾与问题都由此派生。“三农”问题从表面上看是落后的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的矛盾,从根本上讲却是农业的进步与城市化滞后的矛盾。城市化滞后使第三产业失去了载体,第三产业落后又影响第二产业和第一产业的进步,形成“结构病”。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不是农业落后,而是城市化滞后拖了农业现代化、企业化的后腿;不是城市工业的生产能力过剩,而是城市化滞后使社会的有效需求不足。因此,加快城市化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牛鼻子”。简言之,城市化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基础,农业产业化又是城市化的动力。农业产业化与城市化的互动效应,是发展和经营城市的重要基础和推动力。

城市化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基础和重要前提。市场需求的持续、快速扩大是农业产业化的前提条件。在我国,有9亿多是农村人口,城市人口只有3亿多,也就是说,平均每3个农村人口供应1个城市人口农产品消费。据有关资料表明,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中,用于农副产品消费额占不到消费支出总额的40%,从目前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与消费结构看,每个农民每年在农产品中的销售收入不足500元。一支庞大的农产品供应队伍与一支弱小的农产品消费队伍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农产品需求市场相对过窄。如果农产品略有增加,那么城市就会出现消费过剩。据测算,我国主要农产品供给大于支付能力的需求比率约为10%—20%。城市化水平低,城市对农副产品消费需求不足使农业产业化失去了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前提。可以这样认为,解决农业的出路在于农业产业化,而农业产业化的基础和条件却是城市化。这种“整体效应”告诉我们,就农业谈农业已显得苍白无力,就农业产业化而搞农业产业化,已没有出路。因此,农村问题是一个与城市化密切联系的全局性问题。应该说,当前小城镇建设给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提供广阔的需求空间。小城镇的发展,城市人口的增加将直接导致对农产品消费需求的增加,导致对农产品为原料的食品工业、轻工业产品需求的增加,直接刺激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的发展。这种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将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创造一个重要的前提。

农业产业化是城市化的重要推动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然使经济发展追求规范效益,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这就不可避免地要求农业工业化,实现农业生产的企业化,规范管理,规模经营,形成农业生产集团,并派生出大量的乡镇企业为之服务。而这些农业生产集团的大量相对集中又会产生一种集聚效益,可以节约生产资源、节省耕地、节省基础设施的投资,有利于信息交流、商品流通、技术传播等。同时,农业产业的集中发展可以带动为之服务的第三产业的发展,二、三产业的集聚发展,又为小城镇的发展创造条件,两者互为依托,互相促进,取得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双重效果,使一大批农民不仅进入农业生产企业就业,由传统的农民转变为新兴的产业工人,成为新的城镇居民。在这种情形下,进入城市的农民就有可能也有条件与原来的承包地脱钩,为实行耕地的适度规模化经营创造重要条件。只有这样,以利润为中心、以企业化管理为特征的农业产业化才会获得足够的生产资料——土地,也才有条件使用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工具,从而大大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并在此基础上产生新的质的飞跃,为城市化创造重要的推动力。(作者系湖南省娄底市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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