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贵阳9月14日电年初以来,贵州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确保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并积极研究制订各项政策措施,逐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促进再就业上来。1998年至2002年6月底,全省累计有28.79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中心,其中18.0934万人已实现再就业。全省累计筹集资金13.6亿元,累计使用资金13.145亿元,做到了100%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金。
贵州省下岗职工大多集中在地处偏远的国有老企业、资源枯竭的矿山,企业周边第三产业欠发达、社会吸纳能力有限,职工自谋职业的渠道狭窄,大部分下岗职工的再就业不得不依靠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来解决。
近年来,贵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社区服务,发展中小企业和劳服企业,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实现主辅分离、转岗分流,创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安置下岗职工和富余人员。1998年以来,该省实现再就业的18.0934万人中,从事第三产业的占41.4%,其中从事社区服务业有14.5%,非国有经济、第三产业成为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的主渠道。
下岗职工再就业难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素质较低,技能单一,知识老化,参与劳动力市场竞争能力弱。针对这一情况,贵州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加强了就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工作,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转变就业观念,促进再就业。据统计,该省按照市场需求免费培训下岗职工近6.8万人次;为下岗职工职业指导和咨询近6万人次;为下岗职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2.5万人次。该省还发挥社会多方参与作用,积极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事业。现在,全省由政府部门举办和社会力量兴办的培训机构222个,年培训人数7.3万人。目前,该省的85所技工学校在开展技工教育的同时,还在开展职工培训和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方面迈开了新的步子,已成为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