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一部失传已久的清代艳情小说《姑妄言》重新面世,引起了众多学者的兴趣。关于作者“曹去晶”与评者“林钝翁”的关系,学者们据该书卷首《总评》所记:“予与曹子去晶,虽曰异姓,实同一体。自襁褓至壮迄老,如影之随形,无呼吸之间相离。生则同生,死则同死之友也。”认为“曹去晶”与“林钝翁”有着非同寻常的密切关系,陈辽先生进一步提出,这段话实际是“公告了曹、林是一个人”。陈先生另外还提出了三条论据:一、“三韩”与“古营州”实为一地;二、此书的完成时间与评论的完成时间极其接近;三、第二十一回有关毛羽健某些事迹的评论,在正文中找不到相应的内容。陈先生根据这些理由得出结论:“创作者和批评者都是曹去晶。
笔者基本同意陈先生的观点,但还有一条内证,可以对陈先生的结论加以补充和修正。
阅读这部以通俗语言写成的著作,读者会发现作者对民间俗语、笑话的熟练运用,另外,拆字作谜也是作者常用的写作手法之一。如第一回:“人背后送他一个美号,叫贝者贝戎,不懂拆白道字的人,就直呼之曰赌贼。”这是直接点出了谜面和谜底。再如第二回:“到了此处,屠四夜间又去帮叔叔,(昌氏)竟川中犬百姓眼起来,多年未惯,甚是难过。”这里单单给了谜面,实际“川中犬,百姓眼”这一谜面曾出现在《七修续稿》卷五(原作“西川狗,百姓眼”),射“独眠”二字。了解了作者的这一手法,我们再去看他在书上的题名,就会有所发现了。“曹”本作“”,拆开是一个“林”字和三个“曰”字,三个“曰”正好是一个“晶”,因而所谓“曹去晶”者,实际就是一个“林”字。这时我们再回头看一下第一回到听在城隍庙梦听神君发落人犯的故事,在发落其他人时,一般只是列举功罪,宣布判决,唯独在决定了瞿能的来世归宿后,作者让阎王多说了一句乍看似为蛇足的话:“尔始祖为殷之忠臣,万载之下孰不知有比干焉?此林姓之所始也。”此无他,言及自己之姓氏,情不自禁耳。
经过这样的分析,笔者认为可以进一步认定“曹去晶”与“林钝翁”确系一人,林钝翁才是《姑妄言》的真正作者和批评者,“曹去晶”是他的托名。“钝翁”应该只是别号,作者的真名,以及他的生平事迹,需要再作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