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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初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李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首发式上指出
2002-10-10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沈路涛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司法部今天在人民大会堂共同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首发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出席并讲话指出,我国已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民事、刑事、经济、行政和诉讼等方面的基本法律为核心,以各种不同层级的法律、法规、规章为内容的法律框架,初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李鹏首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的正式出版发行表示祝贺。他说,这是我国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以及广大法律工作者多年辛勤劳动的结晶。

李鹏指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已经载入宪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法可依是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截至2002年8月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通过法律301件,法律解释7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122件,共430件。

李鹏强调,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和人民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法律。立法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也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有很多新的法律法规需要制定,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立法工作任重而道远。这部法典的编纂,全面反映了我国的立法状况和法制建设进程。

他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司法部再接再厉,将编纂工作长期延续下去,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编纂、司法部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是一部编纂规模大、法律规范文件形式完整、汇集内容全面、编辑方式科学新颖的大型法律法规汇编。法典囊括了我国全部现有的法律规范的文件形式,即法律(含法律解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委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司法解释;涵盖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方面;同时也收录了我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这部法典按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分卷汇编,已编纂120卷,现已出版83卷。法典采取可追加增补的活页式,新制定、修改的法律规范文件可以及时不断地增补进去。编辑和出版单位将每年追加服务一次,长期延续编纂下去。

这部法典的编纂、出版,是向党的十六大献上的一份厚礼,反映了我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整内容,展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成就,也体现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将法律法规公开化的承诺。

今天的首发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顾昂然主持,他还介绍了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编纂情况。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法律出版社社长贾京平先后发言。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何椿霖出席了首发式。出席首发式的还有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军委法制局、中国法学会等单位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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