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1日电国家经贸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国家经贸委副主任张志刚今天在此间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介绍说,在商贸流通领域大力开展商业职业道德建设,不仅是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也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商业信用体系的客观要求。
《意见》提出,开展商业职业道德建设要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为基本道德规范,提出了要大力倡导“守法、诚信、公平、敬业、服务”的10字商业职业道德准则,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商业信用体系。《意见》要求流通行业协会根据各行业的特点,制定切合实际的流通企业行为规范、职工行为规范、服务规范等内容的职业道德规范,同时要强化行业自律,加强监督,对违规违法企业及时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