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信息化主要包括:农村通讯设施和农业基础设施装备的信息化、农业技术操作的自动化、农业经营管理的信息网络化、农产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化等。目前在我国虽然距离农业信息化尚有很长的路要走,但以利用网络信息指导农民的生产经营为突破口,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不仅是可行的,而且已经显示出巨大的威力。由农业的弱质性所决定,在农业利用信息技术的起步阶段,只有政府才能担当起组织、主导与推动农业信息化的角色。政府的作用主要有如下几项:
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加入WTO以后,政府不再有统一的种植计划与收购计划,农民要根据市场信息进行经营和管理,独立做出生产和销售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将日益成为国家支持农业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农村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就成为各级政府的一个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
1.建立覆盖全国、纵横贯通的信息网络平台。首先要构建以国家农业部信息中心为龙头、连接各个省(区、市)农口部门的信息平台,并实现全国农村信息网站联网运行和信息联网发布。同时特别注重地、市县的信息平台和乡镇信息站的建设,使中国农业信息体系真正成为覆盖全国省、市、县、乡镇以及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组织和经营大户的农村市场信息服务网络。
2.建设高效的农业信息传输网络。除了依托国家公共通讯设施和骨干网,国家还须建设农业指挥调度卫星通讯系统。使农业部与各省农业管理部门之间实现广域互联,信息资源共享,形成高效、通畅、安全的政府信息服务网络。在此基础上,建设覆盖地市、县的卫星多媒体宽带传播网,实现数据和视频的单向高速广播,使之成为农村市场信息传播的骨干网络。
3.加强农村信息网络的标准化建设。根据全国统一的网络技术标准,研究开发全国上下一致、标准统一、具有信息采集、存储、分析预测、传输、发布以及便捷的查询检索功能的农业信息应用软件系统。网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是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的关键,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4.加强各级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我国农业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十多个政府部门和行业,应该树立大联合的协作意识和发展观念,建立一个以农业部及其系统为主体的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集教学、科研之间的联合、高效、权威的农业信息管理与协调的体系。
1.确立政府网站与商业性网站在竞争中协作互补的格局。政府要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市场信息服务事业,鼓励一些有条件的企业、中介组织按商业原则,在自己的优势领域通过电子商务等多种形式,为涉农企业提供商业服务。同时开展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信息服务,使之形成合力,全方位为农业服务。政府的网站或信息站也可以实行部分的市场化管理、商业化运作,以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2.建立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信息发布窗口。目前农民接受信息的主要渠道还不是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电话、传呼等媒体和通讯工具还具有很高的利用率,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现代通讯工具的作用,使之与网络之间有机组合和搭配,强化信息发布工作。
3.充分利用农技推广体系及其技术力量。将信息体系建设与基层农经站、农技服务站结合起来,不仅可以充分利用原有农技推广体系的资产和人力资源,节约信息体系的建设成本,还能促使传统农技推广体系转变职能、更新力量,焕发新的活力,实现信息工作与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紧密结合。
1.提供信息服务。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为农村社会和各个市场主体提供及时、丰富、准确、客观的信息与服务,将成为国家支持农业的重要手段。
2.引导与组织农民上网。在现阶段基层政府只有通过行政渠道利用行政手段进行宣传、引导、教育和帮助,才能全面地、不走样地贯彻到每个农户中去。各地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探索合适的方式把农民组织起来上网。这是基层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事实证明建立乡镇、村信息站,利用信息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殖大户,工商户和农村经纪人带动农民上网是切实可行的方法。
3.培训信息员。基层政府要培训乡镇、村信息站的信息员,有了信息站与信息员,信息的收集与发布问题就可解决。通过信息员,可以利用网上信息为生产经营服务。也就是说,虽然农民没有自己的轿车在信息高速公路上奔跑,但是可以乘坐公交大巴,这也是中国特色的“农民上网”的初级形式。如果每个乡镇都能配备几名专职信息员,每个村都能根据需要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信息员,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就能得到很好地解决。
各级政府只有充分行使服务农业与组织农村经济建设的职能,才能尽快把农民吸引到互联网上去,搭乘信息时代的快车,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