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不久前,中国人民银行的一位负责人表示,中国人民银行欢迎并支持民间资本和外资入股中小商业银行。这位负责人说,在经济发达的县市,将适当增加当地农村商业银行的数量;在没有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地市,如果当地各类企业和居民个人投资入股、资本金达到1亿元人民币,央行原则上同意组建新的商业银行。
实际上,近来中小企业在不少地方的发展势头之猛已经出乎意料。今年4月25日,浙江省8家城市商业银行发布《共同打造民营企业主办银行品牌》,提出在3年内,8家城市商业银行将逐步发展成民营资本为投资主体、以民营企业为服务主体的地方性商业银行。
另一则报道说,浙江的民营企业目前踊跃入股商业银行,已有2700万民间资金进入金华市商业银行,20多家民企向杭州市商业银行递交了入股意向书,温州市商业银行也与5家民营企业达成了入股意向。也有消息说,去年底,在得知江苏常熟组建民营资本为主的农村商业银行的消息后,大包小包带着现金的企业主、个体户,挤满了银行的办公室。
利润是民营资本涉足金融业的主要动因。据分析,浙江一家城市商业银行去年向股东公布的利润与资本金的比率是16%。
目前我国已先后设立10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110家城市商业银行,还在一部分经济发达的县市进行组建农村商业银行试点。从全国来看中小银行的发展已经不容小视。央行统计,截至今年6月末,中小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存款总额和贷款总额已分别占全国商业银行的两成以上。
我们都知道,打破垄断,把银行不论大小、无论中外放在一个市场竞争,无疑对于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壮大、走向世界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毕竟我国的中小银行为数不少,毕竟今后的市场拼杀会很残酷,为了利益和生存,银行间竞争的手段也会多样化,这就需要我们的银行监管部门未雨绸缪,及早完善监管体系,保障银行资金的安全运行和储户的利益,避免发生前几年信托公司盲目发展银行业务的教训再次出现。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股份制银行也出现了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有的企业在参股银行后,以股东的便利任意融资,从而影响银行本身的资产质量。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公司,将深圳市前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的股份计6000万股份予以拍卖,原因作为民生银行股东的深圳前进公司两次与民生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累计借款5000万元。民生银行依约发放贷款,然而前进公司却未依约到期还本付息。
有专家提醒企业,尽管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渗透是必然趋势,但争“金”夺“银”的民营资本必须要注意潜在风险。民企如果盲目进入综合金融领域,不但发挥不了自己的优势,还可能陷入多元化陷阱。另外,与引进外资不同的是,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可能仅仅充实了金融企业的资本金,而没有带来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竞争机制,这就有可能引发和放大管理风险。
中小银行的发展目前正迎来一个新的时代,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民营资本,在促进发展、抓住机遇的同时,都应该更理性地履行自己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