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中国财政大力支持可持续发展

专题报道
2002-10-19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吕贤如、林英 我有话说

通过近10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财政投入等措施,积极推进我国环境与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研究制定相关配套财政法规、规章,为建立健全环境资源保护法规体系,促进环境与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迄今为止,我国已先后颁布实施了6部环境保护法律和9部与自然资源保护有关的法律,30多项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行政法规。在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过程中,财政部门积极参与,广泛协调,努力研究落实新形势、新情况下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比如,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利用经济手段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截至2001年底,全国共征收排污费560亿元,支持污染治理项目近27万个,约占我国同期全部工业污染防治费的20%。

同时,为规范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财政部将污水排污费和超标污水排污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并与环保部门联合制定了有关通知,规定排污费要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采用“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缴款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排污费被挤占和挪用的现象,使集中的排污费真正用于重点污染源治理和区域污染的综合防治。

其次,财政部出台了许多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和资源保护的税收政策措施,发挥税收等经济杠杆的宏观调控作用,促使企业注重资源的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

比如,为促进使用清洁燃料,减少大气污染,自1999年1月1日起,加大了对含铅汽油的征税力度,调至0.28元/升;为了鼓励生产低污染排放汽车,自2001年1月1日起,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的消费税;为了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加大污水处理力度,自2001年7月1日起,对有关方面委托自来水厂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再有,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财政职能的转变和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的逐渐形成,我国财政支出结构不断调整。针对我国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区分轻重缓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对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勘工作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促进了环境与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比如,在污染治理方面,自1998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来,截至2001年底,除用于农、林、水等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外,中央财政从国债资金中累计安排环境污染治理投资418亿多元,主要用于“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重点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三峡库区的污染防治、环保设备国产化以及北京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1998至2000年国债资金中还安排在京单位、高校“煤改气”专项资金30多亿元。目前,各专项资金项目进展顺利,城市环境有所改善。以北京为例,2001年底公布的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全年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185天,正从重污染城市向环境良好城市迈进。

与此同时,我国财政还积极利用国际组织及外国政府的优惠政策,开拓渠道引进外资,探索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新机制,多渠道、多领域地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今后一段时间,中国政府将按照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合理界定财政支出范围,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支持力度。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