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0日电 从团中央获悉,由中宣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团中央、教育部、司法部联合开展的“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中国保护未成年人杰出(优秀)公民”评选活动,最近评出新一届当选者。
河南省巩义市西村镇罗口村王三乐等10人荣获第三届“保护未成年人杰出公民”称号,北京市海淀区李玲等100人当选为保护未成年人优秀公民;北京市西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等109个单位当选为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北京市平谷县常旭东等32人获保护未成年人优秀公民提名奖。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广大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近年来,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批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为青少年做好事、办实事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正是为了表彰他们的突出贡献,并进一步推进我国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