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拉维夫10月22日电以色列官方人士22日表示,以将在“符合自身利益的适当时间和适当地点”对21日在以北部地区发生的严重自杀性爆炸事件进行报复,但没有说明会采取何种措施。
21日下午,在以北部城市哈代拉和阿夫拉之间的公路上,两名巴武装分子驾驶一辆满载炸药的小汽车突然撞向一辆正在行驶的公共汽车的后部油箱,并引爆炸药,两辆车都燃起熊熊大火,大火又引起公共汽车内军人乘客随身携带的弹药爆炸。这一袭击事件造成16人被炸死或者烧死,其中包括两名自杀性爆炸者,另有65人受伤。据以警方估计,小汽车内可能载有约100公斤炸药。
巴勒斯坦激进派“伊斯兰圣战组织(杰哈德)”宣称对这起汽车爆炸事件负责,并声称这次袭击是为了报复“罪恶的敌人对我们的人民发动的一次次屠杀”。
巴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阿拉法特当晚发表声明谴责当天发生的汽车爆炸事件。他说:“巴民族权力机构反对任何针对巴勒斯坦平民及以色列平民的袭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