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狮河区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执行工作。一是严卡结案期限。执行案件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没有法定理由而超期者一律追究;二是实行“换员执行制度”,对超期未执结案件一律换员执行,全年被换员三件者,一律不评先、不报功。据统计,该院执结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0个百分点,7月份以来为企业追回现金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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