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1日电 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告指出,未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国际电信业务经营资格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国际电信业务经营活动。否则,一律视为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三部委将依法对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的违法犯罪活动实施查处,并予以严惩。
通知指出,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我国国际电信业务市场的正常秩序,给国家通信安全和社会安定造成极大危害,使国家及合法经营的电信企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为了清理整顿国际电信业务市场,保证国家通信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和合法经营电信企业的利益,维护国际电信业务市场的正常秩序,刑事执法部门将加大打击力度。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要求合法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为非法国际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接入服务。同时鼓励各类电信业务经营者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主动检举、揭发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行为和非法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