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外来物种入侵的形势十分严峻,已对我国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而且危害范围还在不断扩大、程度也在不断加重。外来物种的入侵问题,已成为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门话题,并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但是在采访中一些专家指出,目前在预防和遏制外来物种入侵方面,我们很多人认识上还有误区和差距,这些误区影响了对外来物种的严格、有效管理。
误区之一:在概念上将外来入侵物种与外来物种混淆在一起。
参考《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规定,国际通行的概念外来入侵物种是指:通过有意或无意的人类活动被引入到原自然分布区外,在自然生态系统或生态环境中建立种群,并对引入地的生物多样性造成威胁、影响或破坏的物种。
国内一些人对外来入侵物种的理解是广义的,包括了农业病虫害、森林病虫害以及给人工生态系统带来影响的所有外来物种,有人甚至把西红柿、玉米等引种作物与外来入侵物种混淆在一起。误解使一些人担心防治外来物种入侵会影响优良作物的引种,甚至动摇了一些人“封杀”外来入侵物种的决心。而把外来入侵物种的范围扩大,又影响了管理规定的尽快制定和出台。这些误解给防治外来物种入侵带来不利影响。
专家们还告诉记者,有人认为外来入侵物种全部来自国外,这也不确切。例如,我们常见的草鱼是我国特有的鱼种,原产于东北至华南的各大水系,但云南、新疆等高原水系没有这种鱼,人们为了水产养殖将其引入了云南的滇池、泸沽湖等天然湖泊,使当地的很多水生植物被吃光耗尽,造成原来生存于此的中鲤、蝾螈等水生动植物种群逐渐灭绝。草鱼在那里就成了外来入侵物种。因为外来入侵物种是以自然生态系统而不是以国界,或是人工环境为基础来判断的。
误区之二:对外来入侵物种造成损失的评估不全面。
外来入侵物种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有人估算近几年我国由外来入侵物种造成的损失约有500亿人民币。但实际上不止如此,这是因为我国和国际上对损害的评估有差异。
我国比较注重对直接经济损害的评估,忽视了对间接损失如对生态系统破坏等方面的评估。只对紫茎泽兰危害到了良田,大米草威胁到了渔民的养殖等明显的直接的经济损失,以及处理这些外来入侵物种的费用等进行计算,而对由于外来物种的侵入造成当地一些物种的锐减、灭亡以及生态环境的破坏等长远损失重视不够,因而不作计算。
这就出现了我国外来入侵物种造成的损失较低的假象。美国由外来入侵物种造成的损失是1500亿美元,印度是1200亿美元,而中国只有500亿人民币。看到这些数字对比,有人甚至有了我国的外来物种入侵问题并不太严重的感觉。实际上这是计算上的差异,我们自己计算的时候没有把外来侵入物种潜在的、长远的影响考虑进去。据一些专家估计,如果按照国际的算法,我们国家的外来侵入物种造成的损害应该比这几个国家要大。
外来物种入侵从进来到构成影响、形成对生态系统的危害,大概需要10年—20年的时间。这种较长的潜伏期,使它们在入侵初期不被人们所认识、重视,等到最后发现问题再采取措施时,付出代价和成本就太高了。因此专家们呼吁必须要建立外来物种引进风险评估制度,及早发现问题,引进之前要进行风险评估,引进之后还要有一个后评估。如果能在入侵物种成灾之前发现问题,就会挽回很多经济、环境上的损失。
据悉,北京海洋馆12月25日对馆养的300多条食人鱼实行安乐死,同日北京市有关部门抽查了北京市场,未发现一条食人鱼。北京市已作出规定,从12月25日起,发现一条食人鱼处罚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