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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留下愤怒的判决

2002-12-2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全国首例因“贞操权”受侵害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案近日由深圳市法院作出终审裁定。该院引用司法解释,驳回起诉。看到这一判决的报道,江苏读者邹云翔感到心中只有愤怒。他投书三联生活周刊说:为什么女孩在超市被人搜了一下身,可以告上法庭,索要几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而坐在家中被人破门而入遭强暴,却无法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能赔点私处受伤的消炎药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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