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医生安第诺里不久前宣称,一名怀有克隆人的妇女将于2003年1月的某一天生下这个“最有争议的宝贝”。一时间,这一爆炸性新闻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
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不管安第诺里的言论是否属实,但克隆技术的突飞猛进,已让我们不得不相信这样一个事实:克隆人已不再是幻想。近日出版的2003年1月号美国《发现》杂志撰文指出,2002年,克隆科技已经发展到了克隆人的阶段,而且几乎可以肯定,繁殖克隆人的工作已在进行。克隆人“不仅是2002年,可能也是这个世纪最重要的科学新闻”。
“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克隆人?”、“如果明年一月克隆人真的出生了,我们又该如何面对他?”……带着读者的各种问题,本报近日邀请有关专家就克隆人问题谈了他们的看法。
翟中和(中科院院士、细胞生物学家):现阶段,克隆人是弊多利少。
从生物进化的角度来看,克隆是无性生殖,是一种低级的生殖方式。在人类已经普遍采用有性生殖的方式繁衍后代的现在,再用克隆这种原始的生殖方式进行繁殖,实际上是一种倒退。因为,无性繁殖只接受父亲或母亲的一方性状,遗传的缺陷容易暴露;而有性繁殖则可以使母本和父本的优缺点综合,一定程度上能掩盖遗传缺陷。通过有性繁殖出来的生物相对无性繁殖出来的生物,生命力及适应能力都强。
陈大元(中科院动物所研究员、中国克隆大熊猫专项首席科学家):我的态度很明确,现阶段我是反对生殖性克隆(即克隆人),支持治疗性克隆的。
从技术上讲,目前的克隆技术还不成熟,并没有达到十拿九稳,还处在研究阶段。用现有的技术去做克隆人实验会给参加试验的妇女带来很大的痛苦。进行克隆人实验,要用妇女作为受体。由于取卵子,要通过一些类似手术等方法,再加上这种过程要持续多次,这会给妇女带来极大的痛苦。动物克隆的实验也表明,用现有的技术进行克隆,成功率低,克隆后代死亡率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克隆人实验不应该做。
从伦理方面看,克隆人在血缘、进化、遗传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多问题。如克隆出来的人与供体的关系不清。不能说是供体的儿子,因为儿子是通过有性繁殖出来的,克隆人应该是供体的复制品。在一个家庭中,克隆人与被克隆人的关系,从遗传上是无法区分和建立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家庭关系,而家庭又是社会的细胞,由于克隆会给家庭成员角色的关系带来麻烦和混乱,使法律地位难以确定,必定造成社会的混乱。因此,我们反对把克隆技术用于人类,而希望把克隆技术用于动物、用于治疗性克隆,让克隆技术为人类造福。
邱仁宗(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中国国家人类基因组研究中心伦理委员会主任):要严格区分治疗性克隆与生殖性克隆。生殖性克隆即克隆人,应该严格控制,而且绝不能做。
克隆人产生的社会、伦理问题很多。从社会学角度看,人是有尊严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克隆人实验是一种“制造人”的过程。人毕竟不是物品,不能随意制造,否则生命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对人的不尊重会导致人性道德的丧失。另外,克隆人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是不确定的,是现在的法律不能解决的。这可能会使克隆出来的人在精神、心理上受到难以想象的伤害。
何祚庥(中科院院士、物理学家):我不赞成阻止克隆人的研究,主张慎重地支持克隆人的研究。
我首先向公众澄清这样一个事实:克隆人不等于复制一个人,克隆人只是一种单性繁殖。换言之,克隆人不会出现“千人一面”现象。因为人有自然性和社会性两重性质,而后者更加重要。克隆人也不例外,他也是十月怀胎出生的,从发育到成长都要受到其所处的生理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如果现在克隆几个“小何祚庥”出来,他们不可能有与我一样的生长社会环境和学习经历,因此我们怎么可能一样呢?
社会伦理的约束也不应该成为反对克隆人的理由。由克隆人引起的伦理学问题没有像伦理学家所说的那么复杂。试管婴儿引起的伦理问题比克隆人还复杂:试管婴儿不仅有血缘上的生父和生母,还有孕育母亲即胎母,还要加上养父和养母,至少有5个人的关系;而克隆的婴儿只涉及到生父或生母,加上胎母、养父和养母,只有4个人的关系。试管婴儿从1978年诞生至今总数大约50万人,虽然也出现了一些伦理纠纷,但并没有带来给社会发展造成严重障碍的伦理纠纷。克隆人的亲缘关系还要简单一些,为何伦理学家就不能解决呢?
赵南元(清华大学自动化系教授):与其说支持克隆人实验,倒不如说是我对目前反对克隆人实验这件事情本身感到非常奇怪。克隆人实验作为一项科学研究,我们有什么理由反对它?
“现在技术还不成熟”是反对克隆人的一个重要理由。但是,因为这一原因而在原则上反对克隆人实验是没有道理的。技术的不成熟只有靠研究发展去解决,禁止技术只会阻碍科学的发展。有人说,取而代之,拿动物做克隆实验。殊不知,人和动物是不同的。就算把所有的动物都克隆成功,在应用于人身上的时候也还是要用人做实验的。就像新药一样,最终总是要经过临床试验的。
另外,不同的人做克隆实验,采用的技术不同,成功率也不同;即使使用同样的技术方法,成功率也因人而异。
邱仁宗:我对意大利医生安蒂诺里的话表示怀疑。我认为安蒂诺里这个人说话缺乏严肃性,他的消息公布方式很让人怀疑。另外,即使明年一月孩子出生了,又怎么证明这个孩子真的就是克隆人呢?其实类似这种克隆人要出生的消息,20世纪60、70年代已经有了,但是一直都没有得到证实。
如果克隆的孩子真的出生了,他应该与其他的孩子是一样的,具有同等的权利。但是,由于他是以特殊方式出生的,我们要倍加照顾他,关心他生活的情况。从科学家的角度来说,要对自己的克隆行为负责。我认为他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陈大元:我不知道明年年初克隆人能不能出生?如果真能出来,我们要把这个克隆人养大。毕竟这是一个生命,既然是一个生命,不管他是无性繁殖出的或是有性繁殖出的,我们都应该尊重。
赵南元:不存在什么“如何对待”的问题。世界上每天都有很多新的科技成果出现,也没有什么需要特别对待的啊!
吴国盛(北京大学应用伦理学中心主任):尽管国际社会在努力制止克隆人,但是根据现代技术发展的逻辑,克隆人的诞生可能是挡不住的。我们现在要做好社会法律、伦理等方面的思考准备。我认为现在应该开始做相应的立法工作。克隆人生下来后,他是人,这是毫无疑问的。因此我们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步骤,确保他不受歧视,保证他受到和普通人一样的关爱,以免堕入“另类”的误区。作为伦理学家,现在应该研究各种方案,使之正确对待克隆人,毕竟被克隆出来的孩子是无辜的。
邱仁宗:我们要提倡科学伦理。
科学技术是解决“能做什么”的问题。如能不能克隆人、能不能做试管婴儿、能不能爆炸原子弹等。伦理是解决“该做什么”的问题,它是一种规范,规定“能做的事情”里面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伦理学很重要的一个原则是“不伤害”,其主要观点是“不要伤害人,不要伤害无辜的动物及其他的生命”,这一观点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提倡科学伦理,不是阻碍科学技术的发展,而是要最大限度地减少科学技术给人类带来的伤害,让它对人类更加有利。
吴国盛:科学家要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我们的社会要制定完善约束机制。
现在,我们不能再说“科学无禁区”了。在商业化时代,许多科学一开始就受雇于商业,科学成果有专利问题,科学的无私利性越发单薄,科学家这个时候已经不能做到利益中立、非功利性。因此,科学家再也不能心安理得于“科学研究的道德中立”了。
现在,科学家应该一方面要自我克制,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要清楚自己的研究会给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他应该对自己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估,如果目前危害很大,应该考虑是否终止研究。另一方面,我们社会的约束机制也应该逐步完善。现在我国的奖励机制做得很好,但是约束机制还不够。现在的科学是大科学,它不再是少数科学家的事了,不再是非功利的了,已经纳入商业范畴。商业社会本身是有规则的,科学家也应该遵守一些规则。我们应该把制定约束机制纳入议事日程。(压题照:《时代周刊》封面)
资料链接:
1998年1月,欧洲19个国家在法国巴黎签署了一项有关严格禁止克隆人的协议。这是国际上第一个禁止克隆人的文件。它禁止各签约国的研究机构或个人使用任何技术创造与一个活人或死人基因相似的人,否则将重罚。
美国:2001年7月31日,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了一项全面禁止克隆人的法案。美国总统布什表示“百分之百”反对克隆人的研究,并已多次敦促参议院通过禁止克隆人的法案。
英国:1990年通过的《人类授精和胚胎学法案》,认为克隆人类胚胎的研究是非法的。2001年11月22日英国政府公布一项新法案,明确禁止通过克隆技术复制人类个体,即“繁殖性克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立法反对生殖性克隆的国家。
德国:1991年德国实行《胚胎保护法》,严格禁止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以及克隆胚胎干细胞。2000年11月,德国卫生部提出一项新的《生殖医学法》草案,再次强调在德国不允许进行胚胎干细胞的培育研究。
意大利:2001年3月,意大利众议院批准了政府于1998年签署加入欧洲禁止克隆人协议。
日本:2000年4月14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关于《限制对人的克隆技术的法律草案》,禁止克隆人,违者最高将被判处5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