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02年12月底,长江水利委员会出台了第一个系统性“治江高级人才计划”,拟通过5年时间的努力,吸引包括5名院士在内的众多治理开发长江的高级人才。
长江委每年将筹集200万元治江高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争取培养、引进1名院士,4名国家级勘察或设计大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名左右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及其他具有省部级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30名左右博士、博士后高级专业人才。前2类人才每人每月可获得1000元、500元专家津贴;后者如贡献突出,其年收入一般不低于5万元。这些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将不受用人单位人员编制、进城指标以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量等限制。在专业技术职务聘评、工资、福利、医疗、住房、保险等方面也将享受优惠待遇。
对现有人才的培养力度也将得到加强。长江委将选送20名左右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到国内外进行中长期培训。与国内部分大专院校合作,委托或联合培养80-100名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成绩合格者,个人承担的学费不超过总额的1/3。
长江委还将设立治江事业重大个人成就奖,用于奖励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一次性给予万元的奖励。该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20人。而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委级科技奖励的项目,项目所在部门的主管单位将给予1:1的配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