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为期两天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闭幕。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出席会议作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 饶爱民 摄
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 为期两天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今天在北京闭幕。会议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就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了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和农村工作作了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曾庆红、黄菊、李长春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回顾我们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程,可以清楚地看到,正确认识和处理农民问题,始终是决定党的事业胜利发展的一个根本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为我国胜利实现现代化建设前两步战略目标,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从我国的未来发展看,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我们必须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问题,更加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自觉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工作重点放在农村。
会议在深入分析农业和农村工作形势时指出,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处在新的发展阶段。新阶段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的阶段,是深化改革、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经济体制的阶段,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的阶段。近几年,各地各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围绕调整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做了大量工作。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得到加强,农村改革迈出新的步伐,农村社会事业有新的发展,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作风建设得到加强。
会议强调,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村生产力落后。我国人口的绝大部分居住在农村,农民的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城镇居民,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和卫生等事业的发展水平也明显落后于城市。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进程中,农村面临的任务比城市要艰巨得多。进一步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长期的、基本的立足点。农村人口最多,市场潜力最大。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把扩大投资需求和扩大消费需求紧密结合起来,要求我们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消费在整个消费中的比重。进一步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只有在广大农村形成和谐安定、健康向上的良好局面,保证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稳定才能有坚实的基础,国家的长治久安也才能有可靠的保障。
会议指出,农村小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深化农村改革,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积极性,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农业的现代化水平和城镇化水平,全面繁荣农村经济,稳定增加农民收入,使广大农民过上小康生活;继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保障农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使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群众安居乐业;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改善教育、卫生条件,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实现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会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第一,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继续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基本政策,核心是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要尊重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落实土地政策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要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前提下,针对影响农村发展的体制性因素,进一步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一是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今年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要在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执行中央的政策。二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已经实行购销市场化的地区,要加快培育和规范粮食市场,加快粮食企业改革和农业结构调整。主产区要继续坚持按保护价收购制度,合理确定保护价水平和收购范围,同时也要积极培育粮食市场,探索市场化改革的路子。三是探索对农业和农民实行补贴的各种有效办法,加大国家对农业特别是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力度。四是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支农的力度。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总的要求是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
第二,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培育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必须把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作为核心,把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现代化作为基本目标,坚持按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办事。要在优化品种、品质结构,大力发展优质农产品生产的同时,切实抓好质量安全管理,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促进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创造新的消费需求。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更快更好地发展。要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多种经营,拓展农村的就业领域。通过体制创新、技术改造、布局优化和产业升级,提高乡镇企业的竞争力。
第三,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确定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研究重大经济政策的时候,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放在优先位置,使城市和农村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财力的增强,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和财政支出的结构,增加对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支持,逐步形成国家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快贫困地区脱贫步伐。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要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为农民进城务工创造有利条件。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
第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实现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要继续完善村民自治,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要注重传播先进思想、先进文化和先进适用知识。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后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差距。各级政府要继续增加投入,不断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把改善农村卫生环境,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作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点。
会议强调,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中央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搞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力量配备。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带头深入农村,调查研究,特别要多到条件差、困难大的地方去,与基层干部群众一道研究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措施。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农村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农村干部要加深对农民群众的感情,自觉遵循党的农村工作的基本准则,维护和实现好农民的利益。要把握国情,了解农村。尊重农民,平等对待农民。关心群众生活,为群众多办实事。大力弘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精神。
会议强调,全党同志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开创农业和农村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回良玉、刘云山、贺国强、曾培炎、王刚、白立忱等出席会议。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王忠禹主持了第一天上午的全体会议。黑龙江省、山东省、贵州省、浙江省的有关负责人在大会上先后作了发言。
出席会议的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负责人及计划单列市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负责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人,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