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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经济房 穷人住得起

2003-01-10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曾志雄 我有话说

泰国首都曼谷东北角的华目区是一个人口高度密集、文化和商业发达的城市居民区。对曼谷贫困居民来说,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如今只要每天付30铢(约合6元人民币),就能住进华目区宽敞明亮的新楼房!

这归功于泰国政府新年伊始全力推动的“城市贫困居民住宅工程”。记者最近采访了负责该工程的泰国国家住宅局副局长班雅先生。他介绍说,该工程是继“30铢治病”公费医疗后政府推出的又一项重大为民解困项目,为城市贫民提供物美价廉的经济适用房,实现居者有其屋计划。国家住宅局今年先在曼谷试点建设4个住宅小区,其中有3个小区位于曼谷市区,以5层楼房为主,住房分为24平方米和33平方米两类,首期建4700套,今年8月交付使用。这些住房价格每套25万铢和39万铢,比市场价低30%左右。政府为此提供了许多优惠措施,国家住宅局提供优惠建设用地,国家财政部对每套经济适用房补贴8万铢。优惠措施还包括:国家财政部担保,购房者可向银行全额贷款,还贷期限最长为30年,头5年固定利率4%,之后按银行浮动利率计算;可分期付款,每月最低付款额1000铢,相当于每天30铢。

班雅先生说,曼谷地区的每日最低工资在150铢左右,房款按每日30铢支付,对低收入者的生活不会造成太大影响。他强调,经济适用房是福利工程,政府严格限制购买者必须是“家庭月收入在1万铢以下的城市贫困居民”,有严格的审核制度,国家住宅局与银行等部门在交房前要对申请者的经济收入进行实地调查和评估,甚至包括小商小贩的摆摊点都要核实,作假者一律取消购房资格。为防止不法之徒倒卖经济适用房牟取暴利或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等舞弊行为,购房附加条件还特别限定:购房后5年内不能转手售予他人;如要出售,只能卖给国家住宅局,而且要计算折旧费。

班雅先生最后说,曼谷试点取得成功后,将向全国推广。政府将对该计划投资1000亿铢,争取在5—10年内让100万贫困户住上经济适用房。(本报曼谷1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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