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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雇员要求加薪 雇主被迫就范

2003-01-13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驻柏林记者 柴野 我有话说

德国服务行业与政府经过3天3夜的劳资谈判,终于在上周末达成妥协,避免了公共服务行业全国大罢工,联邦政府和老百姓都松了一口气。因为,服务业罢工意味着全国陷入大瘫痪,本来已十分脆弱的德国经济很有可能被推向衰退边缘。

去年12月初,德国最大的服务行业工会代表向政府提出加薪3%的要求,遭到政府方面的断然拒绝,理由是:一、德政府近年来已大幅度减税,增加企业收入,促进企业投资创造更多的工作岗位,这已经使中央和地方政府收入大为减少。二、目前国家财政状况不佳,但限于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规定,德国根本没有增加国债的可能。三、不少地方政府已经在靠贷款支付工资。工会方面则认为,服务行业雇员不应当成为政府决策失误的牺牲者。第一轮谈判失败后,工会警告,如果政府不答应加薪,他们将号召服务业雇员举行全国大罢工。

在德国,服务行业很少以罢工方式与政府对抗,因为这将殃及民众生活。最近一次公共行业罢工发生在1992年,公共交通中断11天,服务业全部停工,商店关门,垃圾堆积如山。因此,当服务业工会向政府发出罢工威胁的第二天,德国已有不少服务业人员开始警告性示威,造成部分飞机延误,公共汽车趴窝。

政府处于空前的两难境地,一方面国库确实空空如也,另一方面是将面临全社会大罢工,到头来政府可能还得屈服于工会。因此,在谈判第3天,政府方面做出较大让步,从原来坚持今年工资零增长,到同意在2年3个月时间里分三步提高服务业工资:今年加薪2.4%,明年1月增加1%,明年5月再增加1个百分点。从2007年开始,把德国东部服务业工资提高到西部水平,条件是每周工作时间由目前的38小时延长到40小时。由于加薪幅度满足了工会要求的3%,劳资谈判宣告结束。

德国公共服务行业的雇主是政府,当劳资双方发生冲突时,国家或州政府不能行使国家职权,而只能通过法律规定的劳资谈判手段解决争端。在这一点上,国家的作用同企业主没有任何区别。如果劳资双方在劳资协定上不能取得一致,作为雇主的国家也必须承受对方有权采取罢工手段施加的压力。

大罢工虽然避免了,但各界人士并没有给予积极评价。300万服务业雇员加薪,各级政府一年要拿出25亿欧元,这对于捉襟见肘的德国财政是一个巨大压力。各地方政府对此反应强烈,其财政开支的40%已用于工资,再增资已没有余地。东部的一些州政府甚至认为,让步的后果将导致大量减员,使劳动市场进一步恶化。服务业雇员也不十分满意,他们认为,3%的增幅微不足道,如果加上通货膨胀因素和增加工时,几乎等于没有增加工资。(本报柏林1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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