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从2003年1月1日起,我国进一步调整降低IT产品现行进口关税税率,2003年我国实行零关税的IT产品,累计已达213个。
2003年我国关税总水平,由2002年的12%降低到11%;其中信息技术产品的关税总水平,由2002年的3.5%降低到1.5%,降税幅度高达57%左右,是我国所有商品中降税幅度最大的商品。
在2002年,我国已对IT产品中的移动通信基站,移动通信交换机,大、中、小型计算机,喷墨、激光打印机,传真机,电阻器,电位器,晶体管及集成电路等122个关税税目实行了零关税。
尽管大幅度降低信息技术产品进口关税税率,对我国信息产业带来了较大冲击,但我国仍严格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信息技术产品协议的承诺,促进了我国信息技术产品市场的进一步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