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在北京公布了首批符合发放生产许可证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名单,1323家米、面、油、酱油、醋生产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得到食品市场准入资格。春节前后,首批印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质量安全)标志的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将开始陆续投放市场。这标志着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2001年,质检总局对国内生产销售的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开展专项抽查和专项调查。结果表明,5类食品的平均合格率仅为59.9%。检查发现,这5类食品的生产企业绝大多数规模小,基本属于家庭作坊式的厂点,根本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工艺、设备等基本生产条件;相当数量的生产企业不具备产品检验能力,产品出厂不检验;很多企业不按标准组织生产,管理混乱;一些企业见利忘义,违法生产假冒伪劣食品。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已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2001年,质检总局着手研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按照事前审查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分类管理、分步实施等原则,经过近一年的准备,建立了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这套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对米、面、油、酱油、醋5类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严格的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审查,明确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原材料进厂把关、生产环境、生产加工工艺流程等10个方面保证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凡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二是对出厂食品实施强制检验,要求企业必须履行法律义务确保出厂销售的食品检验合格,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三是对检验合格的食品加贴市场准入标志,向社会做出“质量安全”承诺。
2002年7月,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随着今天第一批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进入了具体实施阶段。到2003年8月1日,凡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将不得从事这5类食品的生产加工。质检总局今年还将对肉制品、奶制品、调味品、茶叶、饮料等食品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本报北京1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