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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艺术 敬畏而不是亵渎

2003-01-15 来源:光明日报 沈源 我有话说

在第一时间读到陈履生最新出版的著作《以“艺术”的名义》,使我对一段时间来在我国闹得沸沸扬扬的极端行为艺术和人体彩绘,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尤其作者所进行的理性的判断和思考,让我对这种所谓的前卫艺术,有了更深认识。

作者积两年之功,才完成这部著作。令我满足的是,书中有论说、图录和事记三个部分,它们互为说明,相得益彰。主体部分的七大篇文章,是一年来陆续散见于报刊上,当时是引起了极大轰动的,现在收录在一起,经过重新扩容整理,一口气读下来,酣畅淋漓;说到图录,这是很难得的一件事,作者把凡是能收集到的中国和外国有关极端行为艺术和人体彩绘的照片,全部分门别类穿插在书中,数量多达近700幅,它们直观而逼真,极有视觉冲击力;另外,书的第三部分是100多页的“2000年以来关于行为艺术活动的记录”,也是极为详尽。由此可见,作者对极端行为艺术和人体彩绘的思考分析,是建立在认真而艰苦的资料搜集和整理基础上的。

“以‘艺术’的名义”,无论作为书名,还是作为对极端行为艺术和人体彩绘的概括,我都以为非常准确。事实的确如此,种种极端行为艺术和人体彩绘,恐怕都要拿“艺术”这件外衣当幌子,而实际进行的,就不可能说是艺术活动了。道理很简单,像书中展示的“烙印、放血、割肉、喂人油、吃婴尸、虐杀动物、人体色情展示”等,如果在正常的社会环境下不以艺术的名义进行,这类行为就不可能被允许,也就谈不上行为的发生。因为,这类行为大多以牺牲公共秩序、道德文明和生命尊严的代价,来获取一己之利。它们不仅远远超出了艺术本身,而且是在挑战社会、挑战政府、挑战公义、挑战人类、挑战环保,是践踏公众利益,损害人的良知的行为。虽然他们的行为有其“艺术主张”,但事实证明,其行为本身和结果,都是在根本上对艺术真义的动摇,颠覆的也恰恰是艺术最坚实、最核心的本质和信念。因此,不能拿“艺术”的名义,进行种种非艺术的、甚至是反艺术的活动,这是作者贯穿全书的鲜明的观点。

因为这部书,我对陈履生肃然起敬。作者以极大的勇气,自觉站在捍卫纯洁艺术的立场上。看得出来,作者不是一个对新兴艺术有偏见的人,正如他自己所说的自信具有起码的宽容的精神。然而当极端的行为被称为“艺术”开始招摇过市的时候,实际上已经逾越了他宽容的底线,他开始不理解、怀疑并到最后形成了对极端行为艺术和人体彩绘的批判态度后,他就成了既是学者,又是战士。值得一提的是,催生这部著作的出版,《文艺报》和《美术》杂志功不可没。在针对来自极端行为艺术和人体彩绘的纷争中,这两家媒体高擎批评的旗帜,不仅提供给陈履生平台来发表他的文章,而且在该书面世之际,专门邀请了专家,召开以“弘扬先进文化,抵制腐朽文化”为题的研讨会,从而使针对极端行为艺术的正常的批评声音,在更大的范围得以呼应而不至以势单力薄。

书中提供给我的思考很多很多。不可否认,几年来,文艺界的空气是宽松的,文学艺术家的创作心情是舒畅的。他们珍惜这种来之不易的良好环境,在努力进行着精神产品的生产实践的同时,也对艺术内容和形式进行科学的、适应时代要求的探索和创新,这种精神劳动是值得尊敬和倡导的。但是,任何有背于艺术规律、假借甚至盗用艺术之名而行获利之实的行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被放纵和宽容。

我国在同世界文化的交流中,汲取世界先进文明成果是主潮。但主潮下面也会有暗流涌动。西方发达国家在社会和文化的现代化道路上走过的弯路,我们都应当避免。西方的现代化过程,充满了矛盾和对抗,就拿社会和文化的发展来说,冲突有时也是非常尖锐,有识之士已经认识到,作为文化或美学概念的现代性,似乎常常迷失应有的方向,总是与作为社会范畴的现代性处于对立之中,极端行为艺术的产生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今天,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大力弘扬先进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是时代赋予文化工作者的重任。《以“艺术”的名义》,就是一份付诸实践的、扎扎实实的抵制腐朽文化的工作。我们希望有更多像陈履生那样的文化工作者,自觉加入到抵制腐朽文化的行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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