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博物院将江苏泗阳三庄汉墓发掘现场平面媒体“独家报道权”有偿转让给南京一家报纸,引出一场风波,虽然最终得以平息。但考古报道的“独家报道权”能否有偿转让却成为一个更受公众关注的话题。作者霍雷在北京晚报上撰文透露,许多法律专家都指出,类似于文物发掘这样的新闻资源,本应是一种社会公共资源,南京博物馆只是文物挖掘的一个执行机构,根本无权将公共资源据为己有,更无权通过出售报道权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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