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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低保”户子女免缴学杂费

2003-01-23 来源:光明日报 通讯员 章欣 记者 夏桂廉 我有话说

本报重庆1月22日电 今年春季入学时,重庆所有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低保”家庭子女,将不再缴纳各项学杂费,由学校代收的其他费用也将减半收取。这是记者日前从重庆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荻悉的。

该办公室主任、重庆市就业局局长侯小川说,这是重庆市政府在最近一次常务会议上作出的决定。因为此项减免造成的学校资金缺口,市级财政将按30%的比例给予补助。

截至2002年底,重庆市约有70万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市级财政安排的社会保障资金,已占一般预算支出的12%。侯小川说,估计此次对“低保”户子女就学实行的收费减免,将使市级财政增加数千万元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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