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8日电 辽宁天诚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严重违反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擅自与中间人签署协议,将学生安排到不具备基本学习条件的学校,给学生及其家庭造成巨大损失,学生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在国外造成不良影响。日前,辽宁省教育厅要求该公司限期整顿,教育部就此向全国发出通报。
据介绍,辽宁天诚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公司”)系经批准成立并通过国家资格认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2001年4月,“天诚公司”与希腊某教育集团“中国代表”冯某接触,在未与希腊相关院校直接签署协议的情况下,委托冯某代理赴希腊留学项目。到2002年7月,先后有41名学生经“天诚公司”介绍赴希腊留学,其中大多数学生拟到雅典某学院学习。根据“天诚公司”的安排,到该学院学习的学生抵希腊后,先到另外一所学校的预科班强化英语学习10个月,之后再转到雅典某学院。实际上,这所举办预科班的学校位于距希腊首都雅典50多公里的一个山顶上,原是夏季游客野营之地,生活、学习环境极差。全校只有2002年7月来此学习的17名中国学生。老师也只有两名。两个教室只有20多平方米,除黑板和桌椅外,只有一台电视机,缺乏其他基本的教学设备。学生每天上课4个小时,效果很差。由于学校位置偏僻、荒凉,每到夜晚,附近山上传来阵阵狼嗥声,学生们心惊胆颤,女学生更是害怕。因远离城市,学生们的生活很不方便。校方每周六将他们送到雅典购买一周的食品和蔬菜,回来后存放到经他们多次交涉后校方才提供的一台冰箱里。来自沈阳的高三学生陈某英语有一定基础,他多次出面与校方交涉,并因此得罪了学校。校方抓住他的一些偏激言行,未给续办居留并将其开除。陈签证过期后,校方以非法移民和有暴力倾向的罪名报请希腊警方将其拘捕,并关押在警察局的地下室。后经我驻希使馆严正交涉,陈在10多天后方恢复自由。2002年11月18日,陈在使馆的帮助和安排下返回祖国。通过使馆与校方的有力交涉,其他16名学生,先后分两批“下山”并被安排到MASTER大学和拜伦大学学习。
教育部通报指出,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活动的监管力度。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震慑非法经营者,促进教育涉外服务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