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轨,高等教育向社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的今天,以应用学科专业为主,保持和发挥民办高等学校自身的优势和不同于公办学校的特色,以招收培养实用型、应用型人才为己任,更有效、更直接地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已经成为我国民办高等学校在教育体制改革中面临的共同课题。强调和突出办学特色,这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客观要求,也是民办高等学校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要。
民办高等学校应坚持质量、结构、规模、效益统一的方针和原则,坚持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不单纯追求规模,规模服从质量,服从需要。规模、层次和结构都应与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步伐大体一致。另外还应进一步转变观念,确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的经济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办学观念。在学制、人才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实验、实习、实践等教学环节的设计和组织实施等方面,从实际需要出发,即从用人单位的具体需要出发,树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市场观念、效益观念、质量观念、竞争观念、创新观念。从内容、方法、手段到体制都要进行全面改革,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增加办学效益,通过求新、求精、求特色,增强竞争实力。
对于一个地方来说,民办高校的水平和实力,不仅是本地教育发展水平和实力的具体体现,而且直接决定本地各类专业人员、管理干部以及千百万劳动者的整体素质水平,与地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的发展关系极为密切。因此,不仅要把民办高等教育作为一项社会事业来办,而且应该把它作为直接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产业来办,社会各方面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投入(包括学生及家庭的学费、生活费投入)决不是单纯的消费性的投入,而是生产性的投入,是为未来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人才和智力基础的投入。有条件的民办高校也应该向集教学、科研、生产、开发经营、服务于一身的方向发展,形成多功能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
第一,要尽快确立民办高等学校的质量效益和评估指标体系。民办高等学校要办出自己的特色,就不能照搬国家公办学校的办学模式,而应从实际出发,按照特色原则和投入产出比例确立民办高等学校的办学效益与水平的评估指标体系。必须承认,我国众多的民办高等学校与国家公办大学存在诸多方面的差距。但是,这种差距不仅是规模水平和层次的不同。全面分析和正确认识这种差距,是确立新的指标体系的基础和前提。
第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允许和支持民办高等学校在人才培养方式上追求自己的特色。民办高等学校培养的人才尤其要强调知识与能力并重。否则,就无法适应实际工作对毕业生的要求,也是对有限的民间教育资金的浪费。民办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应进一步放开,国家和用人单位对民办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一定要实行一视同仁的原则,并且对民办高校的毕业生还要有适当的优惠政策,以此来支持鼓励民办高等学校的发展壮大。今后衡量民办高校办学质量、办学效益的重要标志应看毕业生在国家人才就业市场上所占的地位和受欢迎的程度。
第三,实现跨越式发展是重要一环。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要改变对民办高校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办法和沿袭纯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充分扩大民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使民办高等学校真正成为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明确学校的权利和义务、利益和责任,保证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
总之,我们认为,从全国来说,各类民办高等学校的情况和问题具有许多共性。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无疑是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成长和发展的最好时机,困难与机遇同在,挑战与希望并存。我们总的思路仍然是以特色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以我们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果,来展示民办高等教育的魅力和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