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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中华美德 培养民族精神

2003-02-24 来源:光明日报 教育部部长 陈至立 我有话说

编者按:《中华传统美德格言》一书近日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国家主席江泽民为本书题词:“传承中华美德,培养民族精神”。本报今天摘发在教育部和新闻出版总署日前举行的《中华传统美德格言》出版座谈会上部分领导和专家学者的发言,以飨读者。

传承中华美德,培养民族精神,对凝聚全民族的意志和力量,振奋民族精神,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传承中华美德,培养民族精神,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中华民族几千年形成的传统美德,发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与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借鉴世界各国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文明成果,对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整个民族素质的不断提高,全面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他们将承担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任务。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我们必须从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切实做好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努力把广大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充分认识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意义,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落实在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要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研究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的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德育课程改革,充实和强化传统美德和民族精神教育;把传统美德和民族精神教育有机地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去,纳入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的培养过程中。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将弘扬民族精神的教育由浅入深、坚持不懈地贯穿到幼儿园、小学、中学和大学教育的全过程。要通过选择有震撼力的教育活动,给学生留下终身难忘的教育效果。要充分运用重要纪念日、重大历史事件、重大活动、节假日以及学生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基地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中华传统美德和民族精神教育活动。同时,要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

对民族传统文化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并结合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注入新的内容,使之不断丰富和发展。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形成了延安精神、红岩精神、“两弹一星”精神、抗洪精神,等等,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民族精神的内涵,这是我们民族十分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宝贵资源,对学生进行教育。同时,要教育学生正确认识世界、了解世界,吸收世界一切优秀文化成果。要通过民族精神的教育,使学生体会到传统美德的魅力,感受到民族精神的力量,不断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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