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4日电 教育部、财政部今天在人民大会堂联合举行首届国家奖学金发放仪式,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向首届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代表发放了奖学金并与他们合影。
经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决定,我国从2002年起在全国普通高校首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制度。中央财政每年拨款2亿元,专项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45000名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其中一等奖10000名,每人奖学金6000元;二等奖35000名,每人奖学金4000元;同时要求学校对所有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减免当年全部学费。
在发放仪式上,财政部部长项怀诚指出,认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正常入学和顺利完成学业问题,是各级财政教育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加大对家庭困难学生的扶持力度。目前,有部分省市也按照《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设立了本省市的政府奖学金,希望有更多的省市尽快设立政府奖学金。
教育部长陈至立在讲话中指出,国家奖学金制度是中央为解决经济困难学生问题而采取的又一项重大措施,它的实施达到了“资助”、“育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