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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二十名公安局长被诫勉

2003-02-25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蔺玉堂 我有话说

本报石家庄2月24日电 日前,河北省晋州市公安局、承德市双桥区公安分局等20个县(市、区)公安局长因执法不达标,被召集到石家庄,在省公安厅进行集体诫勉谈话。这在全省公安系统尚属首次。

在这次集体诫勉谈话中,这20名公安局长就本单位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深刻检查、剖析,并向省公安厅汇报了整改措施。晋州市公安局因刑讯逼供致人死亡、承德市双桥区公安分局因黄、赌、毒违法现象严重而直接定为不达标,这两个公安局的局长均被更换。

去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由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对全省198个县(市、区)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了执法质量考评,发现不达标单位20个。20个不达标单位的执法质量存在问题,表现为滥用强制措施;不按规定告知犯罪嫌疑人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留置、拘留、逮捕后不按规定通知其家属或所在单位,违反规定搜查、扣押,不注重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案卷中缺少法律文书或法律文书不规范;行政执法不规范;对执法监督工作认识不到位;民警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偏低;执法随意性较大,该立案的不立案、超期羁押、违反规定收取和没收当事人保证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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