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国务院近日决定,在第一批取消789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再取消406项行政审批项目,另将82项行政审批项目作改变管理方式处理,移交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机构管理。这标志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这次取消的406项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经济管理事务的241项,涉及社会管理事务的105项,涉及行政管理及其他方面事务的60项。在这些项目中,有的不符合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有的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解决或用其他手段替代,有的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以及我国政府加入世贸组织所作的承诺,有的是重复交叉审批,有的审批的对象和条件已发生变化,有的实施审批的依据不足。作改变管理方式处理的82项行政审批项目,主要涉及一般的资格、资质认可,专业技术类的评审、评奖,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资质等级评定,新产品、新技术的认证及推广等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这些事项应该通过行业自律和社会中介机构来解决,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