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掖市有一位私营企业主。他勤劳致富,奉公守法,热心为老百姓办好事,先后捐出数百万元为村里兴办各项公益事业,自己却过着节俭的生活。多年来,他一直怀着对党的深厚感情,多次向党组织表达入党的强烈愿望。像这样的私营企业主是否可以入党,曾引起一些人的争议。有的人提出疑问,这些人在政治上靠得住吗?这样的疑问和担心涉及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究竟是什么?
我们通常所说的财产,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财产是与一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相联系的。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前,生产关系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这种生产关系维护的是剥削制度。在剥削制度下,地主、资本家靠剥削农民、工人而发财,剥削是他们积累个人财产的根本手段。他们的财产越多,就意味着他们对穷人的掠夺越多。因此,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前,革命者往往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作为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一个重要标准。从总的情况看,这符合当时中国的实际情况。
但也要看到,即使是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也没有机械地使用这个标准,而是对具体对象做具体分析,并且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而相应地调整。例如,流氓无产者在经济地位上处于一贫如洗的状况,但是他们并不因此就在政治上具有先进性,我们党也从来没有把他们当做先进的无产阶级的一部分,看做革命的依靠力量。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消灭了剥削阶级,劳动者拥有了以生活资料为主的个人财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并鼓励先富带后富,使广大人民群众的个人财产在总体上都有了增加,从财产较少到财产较多。这是历史的进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简单地以财产的有无和多少来判断人们政治觉悟的高低。否则,就不符合当今中国的实际,就不利于发展生产力,不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对于勤劳致富、努力工作而拥有合法财产的高收入者来说,只要他们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他们的个人财产就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再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做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甚至坚持“越穷越光荣”、“拥有较多财产就是剥削阶级”这样的旧观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如何搞得下去?人民的生活水平又如何进一步提高?
那么,判断一个人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究竟应该以什么为标准?主要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看:
第一,要看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其是否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是否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是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是否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
第二,要看财产是怎么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如果他的财产是靠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偷税漏税、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得来的,那么,不管他的财产如何支配和使用,其行为都是违法的,在政治上都是落后的。如果他的财产是靠自己的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得来的,那还要看他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如果他除了把一部分积累的财产用于个人消费外,更多的是用于生产性投资,将资金投放到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上,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上,努力在助学、助残、扶贫、救灾等方面出资出力,用自己的劳动所得回报社会,那他在政治上就是先进的。
第三,要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做的贡献。由于个人的能力、水平、资金及各方面的客观条件不同,每个人对社会贡献的大小是不同的。但只要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给社会主义大厦添砖加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贡献,那么他在政治上就是先进的。
必须指出,上述“三看”标准彼此不是孤立的,我们要深刻理解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把这三个方面作为一个完整的标准来把握。
我们党发展党员,重点是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和干部中进行,他们始终是党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同时,也吸收其他阶层的优秀分子入党,但他们必须在政治上是先进的,必须符合入党的条件,即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还要通过党这个大熔炉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觉悟。
吸收其他社会阶层的优秀分子入党,有利于改善党的队伍结构。中国共产党是走在时代前列的群众性的先进政党。这样的党就应该尽可能把社会各阶层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使他们能够发挥各自的才能,为党的事业发展作贡献。
吸收其他社会阶层的优秀分子入党,有利于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和凝聚力,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增添力量。我们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也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事业,需要全社会各个方面忠诚于祖国和社会主义的优秀分子,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领人民群众共同推进。把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可以使他们在党组织的培养、帮助、教育和引导下,更好地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团结和带领周围的群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
吸收其他社会阶层的优秀分子入党,有利于改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工作薄弱的状况,有利于增强党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及其从业人员的联系,有利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增强党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影响力和控制力。
必须指出的是,允许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分子包括私营企业主中的优秀分子入党,并不是毫无原则地敞开党的大门。只有那些政治上先进,符合入党条件,能够坚持党的奋斗目标和宗旨,严格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党的监督,模范地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优秀分子,党组织才欢迎他们入党。(本报刊发时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