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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庆委员:企业应树立营销观念

2003-03-09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蔡闯采写 我有话说

20世纪初,一对美国夫妇,把自己喜欢的文章剪辑起来,分送给他们的朋友。没想到,此举非常受朋友们的欢迎,很快这对夫妇收到了众多信件,索要这些剪辑文本。于是这对夫妇开始把剪辑到的美文、诗歌编成小册子发售,这就是著名杂志《读者文摘》的由来。

这对夫妇之所以成功,是由于他们首先掌握了市场的动态,可以说,这是一个成功的直销案例。

我的一个学生,在上个世纪90年代各种补品大行其道的时候,首先提出了“排毒”的概念,办起了一个非常有名的企业。在产品没有推出之前,他们先提出了一个概念:现代人压力大,营养过剩,再加上环境污染,所以体内积沉的毒素必须排出去,人才能健康。这个概念是有道理的,市场是需要的。之后,他们又组织了一些很健康的模特,在透明的塑料背袋中放进他们的产品,在闹市中走动,很快吸引了消费者的注意。这是在我们身边发生的一个成功的营销案例。

营销不是推销,直销不是传销。为大众生活提供服务,同时为自己谋求利润,这是营销。先生产,再千方百计地卖给消费者,就是推销。由于生产与市场的脱节,推售中就难免有一些虚假的成分、强制的成分、欺诈的成分。在我们当前的社会中,营销观念还比较薄弱。不少企业还在走着先生产再销售的老路,考核企业还在沿用产值、产量的概念,这都是忽视市场、忽视消费者的表现。

有人以为只要有高新技术就可以保持企业的先进性,错了。美国铱星公司拥有高科技产品,也不缺乏资金,1998年7月该公司产品投放市场,1999年7月即申请破产,因为它不适应市场的需求。营销观念应贯穿于社会的许多方面,一个企业需要营销,一座城市也需要营销。目前,我国不少民营企业已摸索出一些成功的营销策略,在这方面,国有大中型企业应该向他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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