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新阶段,贯彻落实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作为社科界的委员,史学工作者,我更多地关注如何大力弘扬民族精神,使全国各族人民保持和发扬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万众一心,艰苦奋斗,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十六大报告在论述和部署文化建设时,强调了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问题,指出“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高度概括我们的民族精神的同时,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中不断结合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要求,丰富着我们的民族精神。进而提出,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人民政协参政议政,政协委员建言献策,无疑应当在这方面有所作为。
联系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我以为,适应当代世界和中国发展变化的新要求,在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同时,当前尤其应在全体人民中间,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中间,大力弘扬革命战争年代的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红岩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和平建设时期的大庆精神、雷锋精神、孔繁森精神,等等。这些精神,既传承了五千多年来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又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点,极大地丰富了我们的民族精神。有这样强大的民族精神支撑,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一定能实现。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有许多事情要做。要加强基地建设,切实办好纪念场馆、革命历史教育基地。精心编写适合不同层次读者需要的教育读本,其中包括以青少年为教育对象的普及性读本。从纳入国民教育的要求考虑,民族精神的教育内容,特别是共产党人为民族精神增添的新内容,应当进入各类教材,进入课堂。此外,我们的新闻媒体,也应当经常开展这方面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