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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科技中介机构管理条例

聚焦提案议案
2003-03-13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周晓曲 我有话说

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专利发明,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九三学社上海市副主任、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科技委副主任、红外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褚君浩等32位代表认为,要实现这一目标,须加快制定科技中介机构管理条例。

代表们指出,科技中介机构是产业界与科技界的一座桥梁,对加强两者的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具有重要作用。当前,产业界和科技界都在各自的领域取得重大发展,但是,两者之间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还缺少实质性的联合和合作。尤其是一大批中小型企业,在科技振兴产业方面还缺少方向,在资金投入方面还缺少引导;而一部分科研人员和科技成果或技术能力也缺少市场的引导和资金的投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进一步解放生产力,需要制定鼓励科技中介机构的政策和管理条例,充分发挥科技中介机构的作用,促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代表们还指出,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科技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十分活跃。他们不仅善于研究掌握企业界的市场需求,还善于发现人才、发现产学研的结合点。这对于没有研发能力的中小企业或技术陈旧老化的某些大中型企业是十分有意义的。

代表们建议,科技中介机构的管理条例应规定科技中介机构的任务,如科技评估评审、科技项目的组织、投资资金筹措和管理、从业资格认定标准,以及鼓励民营科技中介机构和经纪人的政策和措施等等,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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