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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国家稳定和公民权益

代表委员三人谈
2003-03-14 来源:光明日报 特邀嘉宾:方工代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我有话说

主持人语: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完善诉讼程序,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国家的根本利益成为新世纪新阶段改革和发展的新任务。只有保持国家的稳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国家才能繁荣富强,人民才能安居乐业。

方工代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司法必须公正公平

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我们国家有了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政治制度,并且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了宪法及其他法律,这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同时,我们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司法机关的关系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这就使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要求具备了政治上、法律上和司法制度上的必要条件。

有了这样的必要条件,执法就是关键。没有执法中的公正效率,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只能是空中楼阁,无法实现。司法公正是社会主义制度对司法活动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严肃要求。它是指司法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惩罚违法犯罪,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只有做到了公正的司法,才能尽快形成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社会秩序。只有公正的司法,才能使发展社会主义思想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得到良好的法制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只有在良好的社会秩序、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才能真正得到全面保障。

梅兴润代表:维护稳定是公民权益的最高所在

可以这样说,维护了国家的稳定,就是维护了国家的权力,就是维护了公民的权益。我们武警部队全体官兵既要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又要始终坚持反对民族分裂。国家的稳定和发展,直接关系到全国的政治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落实稳定措施也是西部大开发的关键。

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新疆武警总队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六大精神上来,把握大局,居安思危,高度警惕,当好国家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强化针对性训练,提高总体业务素质,加大信息化队伍的建设力度。

张燕代表:公民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两高”报告用客观的数据、简洁的语言总结了过去5年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努力作到公正司法所做的工作,特别强调了公正司法的重要性,而公正司法的落脚点实际上就是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要做到公正司法,切实保护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方面我们要在立法、执法上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广大人民群众也要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并学会运用法律来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许多群众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了,但不知道侵害者的行为是违法的,或不知道怎样运用法律的武器有效保护自己。比如,一个劳动者的权益被侵害时,他不知道用《劳动法》保护自己。特别是现在存在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或长期用工签短期合同,使劳动者无法获得应有的劳动保障,而且在其权益受到侵害时,也无法提供进行仲裁或诉讼的依据、证据;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司法机关违反其职责或应作为而不作为,致使公民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伤害时,许多群众并不知道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解决。

所以说,广大人民群众维护自己权益不受侵害的最有效办法就是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人物素描:郭红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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