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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光林代表:办学职能应由国家承担

2003-03-14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王光荣 潘剑凯 我有话说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发展科技、教育,是实现经济振兴和国家现代化的根本大计。’然而目前我国广大农村教育事业特别是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应尽快建立由中央政府承担义务教育办学职能的体制。”四川省巴中市市长熊光林代表激动地对记者说。

熊光林代表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历史性伟大成就。就是巴中这样的革命老区、边远山区,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完成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任务,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入学率分别达到99.6%和93%。

“然而目前我国广大农村教育事业特别是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并出现了新的问题。”熊光林说,困难主要表现在“一个减少”和“三个增加”。“一个减少”是,由于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集资和教育费附加,农村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巴中市年均减少教育投资约2亿元。“三个增加”是,学生人数增加、教育成本增加和学校危房增加。当前出现的新问题主要是:人才流动形成教育投入本地化和人才输出异地化,形成“产出”不能回报“投入地”等。

熊光林代表认为,建立由中央政府承担义务教育办学的职能,是完全必要和十分重要的。他解释说,首先,义务教育具有社会属性。另外,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往往是投入本地化而人才“产出”异地化,“产出”回报了社会而不是投入地,这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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